腾冲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疑难杂症”问题意见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订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通知》,及时召开腾冲市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联席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截至9月25日,全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共267天,其中:优183天、良84天,优良天数比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及以上标准。
(二)强化源头管控。一是全力推进秸秆肥料化还田、能源化利用、原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和基料化利用,严管农作物秸秆禁烧,开展露天焚烧治理128次,查处83起,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08%。二是抓实道路扬尘治理,加大城区主次干道路、城市出入口、施工、裸露地面等重要路段洒水降尘作业力度,累计出动机械清扫道路1963车(次),洒水降尘264车(次),抑尘车降尘772车(次),高压清洗车3347车(次),机械化清扫率达80.3%。三是积极推广新能源车,目前全市共有出租车300辆,其中纯电动出租车237辆,公交车97辆,其中纯电动公交车96辆。四是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火险期内暂停生产性用火审批,出动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车7195车(次),发放户主通知书19.5万余份、宣传材料14万余份、各类通告(省长、市长令、林长令)1.9万余份,排查安全隐患160余项,清除林下可燃物540.51公顷,查处违规用火69次,处理相关人员69人。
(三)强化执法监管。一是抓实建筑施工扬尘监管,检查施工工地76家次,督促施工工地封闭施工9起,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督促工地设置整改施工围挡30起,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督促道路硬化9起,督促安装冲洗设备2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6份。处理未按规定严密覆盖的渣土车10起,责令运输渣土、沙石泼洒泄漏车辆整改22起,行政处罚47起。二是建立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的常态化监管机制,要求餐饮行业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责令停业整顿,累计治理餐饮油烟污染330余(户)次。三是抓实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管控,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车(次),对辖区内65座加油站进行检查,确保各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四是加大对水泥、硅冶炼、制药、木材加工等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相关企业在线监测和中控系统运行正常,有序推进腾药、东药、古林木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治理的自觉性不够。个别企业采取“昼伏夜出”等方式逃避监管,原料裸堆、加工未采取防扬尘措施、烟尘无组织排放、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等问题仍然存在。木材(家具)制造、汽车喷漆、加油站、广告喷涂等行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企业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定期维护不到位,废气没有达到“应收尽收”。二是基层环保监管力量薄弱。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也愈发重要,目前基层执法监测设施设备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基层生态环境队伍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执法力量不足,不能满足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
三、操作措施及意见
(一)加强环保意识。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加强联防联控。树立大气污染治理“一盘棋”的思想,建立工作信息定期交流机制,共商难题解决办法,提高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促使企业严格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三)加强分析研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坚定的决心和超常的举措,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深入社区、企业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推进群防群治。对综合整治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曝光,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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