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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启动暨培训会在腾冲市举行

发布日期:2024-04-28 浏览: 作者:张庆留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打印正文

423日,保山市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启动暨培训会在腾冲市举行,安排部署全市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研究推进措施,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做好辖区全域永久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以相对集中连片且面积大于100亩的草原“小班”为最小划分单元,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自然公园生态保育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域范围内的草原,均需划为基本草原,可不受面积限制,做到应划尽划,确保基本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连通性;对存在不宜划为基本草原的,查明情况,做好举证;对需新增纳入基本草原范围且不在预判图斑范围的,做好调查论证;对需预留一定比例划为基本草原储备区的,科学衔接各类规划和产业发展计划。

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基本草原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基本草原的,应确保基本草原的征占用面积控制在最小合理使用限度内,并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补充划入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草原,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整补散;健全草原监测体系,开展草原生态状况和生态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掌握草原生态系统演化情况;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草原保护宣传,探索林草融合、产业发展,鼓励通过多种方式组织群众参与草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会上,腾冲市作了表态发言;省级技术指导组专家就云南省基本草原划定技术方案(试行)、基本草原划定质量检查要求和基本草原划定网页端及APP等作了培训;保山市林草局等相关单位领导、5县市区分管领导、林草局负责人及腾冲市林草局、相关乡镇负责人、业务人员参加培训。

编后:

基本草原划定是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有效举措,本次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旨在加强草原生态环境的分区管控与综合保护利用,对基本草原的范围和面积进行科学合理调整优化,确保国家生态安全和草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草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