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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2023年河(湖)长制督察

发布日期:2023-10-30 浏览: 作者:许茂兴 来源:市水务局 打印正文

1023日至24日,腾冲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督察组到芒棒、五合、新华、蒲川、团田、腾越、清水、中和、荷花、猴桥等10乡镇(街道),对2023年下半年河(湖)长制推进情况进行督察。

受腾冲市级副总督察长黄佳斌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朝蕊、刘永晓率市人大相关委(室)及市河长办工作人员,采用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与现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先后深入各乡镇及各河段沿线,实地督察河岸保洁、生活垃圾处理、岸线保护等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并听取了相关乡镇、镇级河长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河(湖)长制台账资料。

通过现场督察和听取情况汇报,督察组对所督察的乡镇(街道)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责成各乡镇(街道)立即整改。

督察组要求,市河长办、各乡镇(街道)要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认识治山、治河、治水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河(湖)长制是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提高对河(湖)长制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承担起河流保护管理的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将河(湖)长制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对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员参与“爱河、护河”的氛围,通过河(湖)长制的实施,加大河道清淤整治和清洁保护力度,确保清水河中流,造福沿线百姓;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河流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构建河流保护机制,特别是乡镇、村级河(湖)长要按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巡河任务,及时完善上传巡河记录,真正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要求,确保河(湖)长制取得实效。

    图片提供:许茂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