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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国税认真做好非居民税收管理服务工作

发布日期:2010-02-03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腾冲县国税局近年来在强化依法治税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2009年通过对非居民税收的管理,不断拓展延伸服务范围,取得了好的效果。

非居民税收管理对象为外国居民,税源跨国(境)流动性大、隐蔽性强,需要依据国内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协定判定税收管辖权及纳税义务,管理政策性、时效性和专业性较强。随着腾冲县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与世界经济的日益融合,税收国际化问题日益凸显。2009年下半年以来,腾冲云峰山旅游产业发展公司、玛御谷温泉投资公司等五户企业相继与境外机构签订设计合同,需要向境外支付设计费用;外商投资企业腾冲县瑞土公司需向境外总部汇出部分税后利润。

根据上述情况,腾冲国税局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确定管辖权加强税收征管,严防非居民税收收入流失的同时,针对企业在对外支付时需提供给国税机关几十个材料开具税务证明的实际,及时深入企业,进行辅导,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预约时间到国税机关办理,积极做好服务。同时考虑到企业要对外支付款项所需的税务证明还涉及地税、外汇管理、商务、发改委、银行等部门的相关业务,为了不让企业走弯路,国税工作人员随同企业人员一同到涉及的有关部门,协助办理相关事宜,使企业能及时、顺利付汇。2009年下半年至20101月,腾冲国税在征收非居民税收50万元的同时,帮助企业顺利付汇2,164,491.66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