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三环节”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腾冲县抓牢三个环节,进一步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是界定责任目标。进一步明确乡(镇)、村(社区)、站所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及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单位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并将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班子主要领导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列入重扣分内容,使责任更具体、更明确。二是明确考核标准。乡镇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标准归纳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信访案件查处等五个项目;村(社区)、涉农站所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标准归纳为组织领导工作、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工作、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三资”管理、廉洁自律、民主监督、党务村务公开、便民服务、工程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工作等十个项目。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