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切实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力度
近日,腾冲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印发了《腾冲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对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单位和部门、县纪委监察局10个业务室和6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分年度量化考核。并出台了奖惩措施,加大对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奖惩力度。对中纪委采用的信息每篇(条)奖励1000元,被中央领导有关部门批示的每篇(条)奖励5000元;被省纪委采用的信息每篇(条)最高奖励500元,被省级有关领导批示的每篇(条)奖励3000元;对市、县采用的信息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奖励。对在年度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纪委监察局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信息考核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每三年一次的评优资格。对迟报、漏报、瞒报紧急信息的乡镇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和各派出纪工委不完成省、市、县采用量化任务的,按省、市、县的级别给予不同的经济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