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警大队依法处置一批报废机动车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净化交通环境,腾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12年6月起对179辆报废摩托车依法进行处置。
今年以来,大队加大了对报废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查处力度,因地制宜地开展机动车“亮牌”、“三超一疲劳”、今冬明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等专项行动,与多部门配合、形成合力,重点打击拼装车、套牌车、无牌车、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查扣了一批违法车辆。此外,大队还对违法车辆集中妥善保管、分类登记造册、严格管理。被查扣的车辆超过法定时间,车主不接受处理的,建立专门档案,分批进行社会公告,经物价部门审核之后,交由保山物资再生利用公司腾冲分公司公开销毁。
7月17日,在大队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领导的监督下,在拆解现场,十几名工人正在对清理出来的涉案报废摩托车进行拆牌、拆架、切割、捣毁发动机。179辆报废摩托车被当场拆解报废。大队领导表示: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无牌无证车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不定期的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及“三无”车辆进行集中报废,消除马路杀手,以彻底根除各种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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