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及时兑现补助金做实军转安置工作
2012年底、2013年初,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士官)81人。在县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截止5月27日,己严格按政策安置了67人,兑现安置补助资金1549442元。其中,对退役时选择了“自主就业”的60名退役士兵(士官)按每年军龄发放3600元的标准兑现了一次性经济补助810000元;对达到安排工作条件但本人自愿放弃工作、选择“自谋职业”的5名士官和两名达到“自谋职业”条件的士兵,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与县安置办签订了《自谋职业协议书》,经县公证处公证,兑现了自谋职业补助金739442元。
预计其余14名选择“安排工作”的人员经过文化考试和综合考核后7月份能上岗工作,待其上岗后,我县2013年的安置任务即可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