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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5月1日起执行新的955元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日期:2013-06-05 浏览: 作者:明大洪 李世明 来源: 打印正文

自《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下发,腾冲县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5月1日起提升为955元。

为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县采取积极措施,全面落实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切实加强劳动监察力度。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全县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活动,督促用人单位规范工资支付程序、支付制度,按规定修改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