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宗局四项举措推进《民族乡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
县民宗局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实《民族乡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学习,广泛宣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族工作会议,通过会议组织广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民族乡工作条例》等民族政策的具体内容。2013年3月25日在原劳保局五楼会议室统筹召开了全县人计、民宗、科技工作会议。6月9日在县政府九楼会议室召开了2013年少数民族项目工作会议。采取会议宣传、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栏等具体的方式进行民族政策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学习。使更多的领导干部和社会群众知晓《民族乡工作条例》等民族政策的内容,为贯彻执行民族政策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了由县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全县民族工作和《民族乡工作条例》等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每年与全县18个乡镇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各项民族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民族乡实际,明确规定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各项民族工作。把对《民族乡工作条例》等民族政策的贯彻情况纳入责任书的考核范畴,进行量化和细化。三是加强检查,严格督促。县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上一年民族工作取得的成效,安排布置下一年的民族工作,对《民族乡工作条例》等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贯彻民族政策工作贯穿到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切实把贯彻落实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抓好落实。四是落实到位,成效显著。通过努力我县荷花、猴桥两个民族乡镇政权建设进一步巩固,经济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为实现民族地区全面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