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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顺利完成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自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3-07-02 浏览: 作者:周应水 来源: 打印正文

从2007年起,科技部在全国组织开展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每两年进行考核一次,考核由各县市组织考核材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建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本地区县、市科技进步情况进行考核的基础上,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各地科技进步考核“三个一票否决”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复核。根据复核结果,确定是否通过相关年度技进步考核,至今已组织了三次考核,腾冲县三次通过了考核,2005-2006年度考核为云南省25个边境县城唯一通过的一个边境县,保山地区四县一区唯一通过的县份。2011年被科技部评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

按照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的安排布暑,2011——2012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从今年的5月下旬开始,腾冲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工信局(科技局)负责,组织县、乡(镇)、村(社区)30余个单位和部门于2013年5月下旬开始着手开展科技进步考核自查申报工作,历时一个多月,于6月底全面完成了我县的科技进步考核自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