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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东市场监管所发出中秋月饼经营提示

发布日期:2021-09-0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随着中秋佳节的来临,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和谐平安的节日,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固东市场监管所向辖区内各月饼生产(糕点店)零售经营户发出了月饼进货及销售注意事项提示32份。

提示要求各月饼生产(糕点店)在生产加工月饼时要严格把控原材料质量关,严禁使用过期(临期)三无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材料生产月饼;所生产月饼有包装的应在包装上载明本店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所生产月饼为散装无外包装或简易包装的应在简易包装物内符有本店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的小标签;散装无外包装的应在摆放处摆放有该批次月饼的本店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统一标识。

月饼经营户在月饼进货时一是要从月饼外包装是否有QSSC)认证标志、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厂名、厂址、联系电话进行查验;二是要向经销商索要每个月饼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书和产品合格证书、要开据正规有效的进货单据;三是注月饼进货后,应注意储存保管,严格按照包装上载明的贮藏方法进行保存,以免出现发霉、变质等情况,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四是销售时月饼应摆放整齐、明码标价、与其它食品分开单独摆放、登记好进销货台帐、保管好进货单据和各个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书和产品合格证书供检查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