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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阳光司法”让新华乡两位老人晚年重浴阳光

发布日期:2013-08-27 浏览: 作者:朱利军 杨荣斐 来源: 打印正文

年逾古稀为生活不得不辛苦劳作,生有两子却无人承担赡养义务,这是发生在腾冲县新华乡新山村杨雄先夫妇身上的辛酸事。8月25日,腾冲县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工程”巡回法庭走进新山村审理了这起赡养案件,通过调解打开了老两口与儿子之间的心结,妥善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让老人晚年洒满阳光。

杨雄先夫妇生有二子三女,四世同堂,三个女儿均已外嫁。二十多年前,因分家析产,二个儿子和老两口发生了矛盾。大儿子认为家庭财产没有公平分配,不愿赡养老人;小儿子认为哥哥不尽赡养义务,自己凭什么“吃亏”,再加之杨雄先老人脾气粗暴,因此虽和老两口住在同一屋檐下,却不愿照料他们的生活,和老人分锅另食。以前,老两口还能上山采茶、下地种田,自己照料自己。如今,老人年逾七十已丧失劳动力,再也无力照顾自己。于是老两口便将两个儿子起诉到腾冲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

通过审理,在充分掌握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的情况下,法官严肃批评了二名被告不尽赡养义务的错误行为,并和当事人共同磋商,寻求大家都能接受的最佳解决方案,为老两口今后能和儿子和睦生活、颐享天年打好基础。通过反复磋商和征求老人意见,法庭提出了两位老人由两子各赡养一位,老人田地山林由两子各管理一半,由小儿子给予大儿子一定经济补偿的调解方案。在代表、委员和旁听村民的共同劝说下,两个儿子最终对补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兑现,案件圆满调解。

庭审结束,当法官询问老两口和两个儿子对案件审理结果的意见建议时,他们都异口同声的说:“满意,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