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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八条措施力促乡镇纪委办案

发布日期:2013-09-27 浏览: 作者:马华源 来源: 打印正文

腾冲县纪委新近制定了八条措施督促乡镇纪委开展办案工作。

八条措施为:一是建立委局领导挂钩联系制度。6位委局领导分别挂钩联系3个乡镇纪委。二是配齐乡镇纪委工作人员。18个乡镇纪委全部配齐了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3人,保证了办案力量。三是定期听取乡镇纪委工作汇报。四是案件实行分级办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把乡镇、村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线索交由乡镇纪委办理。每月根据线索来源,由县纪委落实案件线索至有关乡镇进行初核。今年1—9月移交乡镇纪委初核线索16件,转乡镇纪委立案案件4件。五是建立案件协审制度。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帮助乡镇把好案件质量关,涉及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案件,由县纪委案审室直接审理。六是建立案件协查制度。七是严格执行查案责任追究。八是认真执行办案安全责任制。

今年1—9月,全县乡镇纪委自办案件8件,同比增长50%,占全县案件总数的38%。全县办案过程中未出现安全事故,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