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当前位置: 首 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个一”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1-04-11 浏览: 作者:郑丽芳 来源:市场监管局 打印正文

为严格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杜绝借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营销宣传活动,20213月至12月,腾冲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是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制定并下发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是结合监管实际,签订一封告知书。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腾冲市禁止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告知书》,告知书明确了“七个禁止”(即禁止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名义从事商业炒作牟利;禁止营销宣传各类禁止销售的“勋章”、“奖章”、“纪念章”及伪造“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物品;禁止宣称“特供”、“专供”的广告;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以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者形象的广告;禁止开展妨害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禁止开展低俗、庸俗、媚俗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等)。

三是结合整治实际,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以茶叶、白酒等生产企业为重点企业,查看企业是否生产销售纪念茶、纪念酒,是否存在违法的营销宣传行为,以信用监管为手段,“倒逼”企业落实责任。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0户次,未发现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