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完成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
为保障广大的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控制到位、源头追溯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开展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及办理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收到检验报告后及时启动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二是加大处置力度,严格依法查处。按照食品抽检后处理工作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对不合格(问题)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每份检验报告得到相应处置,及时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三是坚持从严从快,强化后处置信息运用。加强对问题产品涉及企业的自查指导,彻查原因、限期整改,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监督抽检产品信息,供广大群众参考,合理选材,健康消费。
2020年,腾冲市共收到抽检不合格(问题)产品检验报告48批次,其中生产环节13批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1批次,销售环节23批次、餐饮环节11批次。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核查处置工作。立案调查13起,做出行政处罚11起,不予行政处罚2起,下架、召回产品101.26公斤,没收违法所得7135元,没收食品货值2609元,罚款6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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