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六个”机制推进行政执法
一是建立一线监管执法一体化工作机制。改变过去以面上巡查为主的工作方式,实行以网格化监管为平台,做到网格监管人员对辖区网格经营户情况明、底数清,问题发现早、管控能力强;做到日常监管与案件发现、受理、查处有效衔接。
二是建立全员办案工作责任制。全局除指挥中心、基层党建办、政策法规监督大队,其余大队和市场监管所都是办案单位,共成立了9个专业监管执法大队、13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各大队、市场监管所结合工作实际将目标任务进行细化,按照人均3件案件的指导性目标责任到人,让全局人员参与到行政执法工作中。
三是建立案件主办责任制度。各业务大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均要作为案件主办人轮流办理案件,且案件主办人对所主办的案件质量负责。以执法促监管、监管执法一体化,各业务大队、市场监管所人员既是监管人员,又是执法人员,既可以在监管中发现案源,又可以通过行政执法促进监管,达到以监管促执法,以执法促监管的良性循环。
四是建立领导挂包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分管领导对所挂钩联系的业务大队、市场监管所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挂钩办案单位的工作考核承担连带责任。
五是建立持续推行各项行政执法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案卷评查制度,每年定期召开案卷评查至少1次,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案卷质量。
六是建立行政执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考核机制。把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工作、局内部年底考核结果带入公务员考核、个人考核等评先评优中。对案卷评查出不合格卷宗、年底未完成指导性任务、综合考核倒数的办案单位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办案单位不能参评优秀执法办案单位、办案单位的成员不能参评优秀公务员、执法能手。对执法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