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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关于2013年《云南省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情况

发布日期:2014-06-27 浏览: 作者:蔡厚玲 来源: 打印正文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及《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及时对年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于3月初下发了《腾冲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的通知》,对年审范围、时间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年审工作从2014年3月1日开始至6月中旬,历时三个月,审验工作已全部结束。

在年审过程中,根据收费目录和相关收费管理规定,对全县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政策依据以及收入情况进行了全面审验,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收费管理权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违规行为,收费单位能做到持证收费、亮证收费,并能按要求做到收费公示,没有出现年审不合格单位。

2013年上半年共年检收费许可证233个(其中:行政事业性正本100个,副本133个;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正本30个,副本32个),年审率达100%。涉及收费部门66个,收费项目417个(按收费性质统计,行政性收费33个,事业性收费33个); 2013年收费总额10105.34万元,占2013年财政收入236000万元的4.28%(其中:行政性收费4628.92万元,事业性收费5476.42万元)。

2013年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收费收入24571万元,占2013年财政收入236000万元的10.41%。

2014年新增2个单位收费许可证。

本次审验工作主要突出五个工作重点。一是对不具备收费资格的单位,及时注销收费许可证;二是凡未列入2010年国家和2010年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或已公布取消和停止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三是对已变更的收费标准,必须按变更后的标准上证并进行公示;四是严禁收费单位扩大收费范围、自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五是严格按规定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

2014年的年度审验工作与往年相比更注重查找问题,对收费年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下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即是涉价管理人员要更加注重价格和收费管理知识学习,熟练掌握国家的收费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将收费年审与查处工作相结合,及时发现收费单位存在的违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做到收费公开透明。

通过年度审验,能有效规范收费行为,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管理,提高收费政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