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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健委对我市部分乡镇卫生院开展等级评审

发布日期:2020-08-21 浏览: 作者:寸灿波 来源:卫健局 打印正文

817日至18日,保山市卫健委组织评审专家对我市腾越镇、荷花镇、五合乡和马站乡4个卫生院进行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现场复审工作。

专家组以《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 版)》中的国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以及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评价依据和标准,重点查看了30个条款,从护理感控、医疗药学、公共卫生、医院管理等几个板块,通过现场听汇报、查痕迹资料、看现场、看操作、追踪调查、反馈等多种方式进行评审,并给出了针对性的点评。同时要求被评审的卫生院要针对不足之处做好记录,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分析研究,针对反馈意见,按照指标要求,认真整改。

通过现场复审,专家组特别指出要加强整改并强调不能以应付评审而准备,应具体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现场复审反馈结果积极完善资料后,及时完成优质服务基层行系统上报工作,为迎接省级复审打好基础。

据悉,为顺利完成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我市于20191216日——19日完成了对腾越镇、马站乡、荷花镇、团田乡、五合乡和猴桥镇6家卫生院的等级卫生院初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