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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公路管理段规范小修保养资金使用

发布日期:2014-07-01 浏览: 作者:明黎 来源: 打印正文

按照云交管养〔2010〕479号文件要求,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违规使用。由于各乡镇对小修保养资金的使用不明确,导致小修保养出现管理不严、账目混乱等情况。

6月,腾冲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对各乡镇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严格审核检查指导,对发现养护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用于农村公路以外的路、养护资金平均分配、一拨了之等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对存在问题的乡镇扣发部分资金,对做的好的乡镇进行了奖励,并在全县农村公路养护暨路政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通报,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资金的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