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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乡村公路小修保养实行竞争性分配

发布日期:2015-01-14 浏览: 作者:熊正尧 来源: 打印正文

为解决地方政府部门重建轻养,杜绝挪用、拉用养护资金等问题,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制定了《腾冲县农村公路乡村道养护管理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将年终考核结果与年度养护经费兑现挂钩,实行竞争性分配。年终综合考核评定成绩80分以上全额兑现养护资金;考核成绩70-79分兑现当年养护经费的75%;70分以下兑现当年养护经费的50%。所扣经费调配到90分以上的乡镇作为奖励。

1月12日,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地方公路段、县公路路政大队参与的对全县18个乡镇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此次考核结果将作为339.90万元乡村公路小修保养资金竞争性分配的依据。通过采取以奖代补的竞争性分配方式,调动乡镇对农村公路养护的重视力度,促进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有效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