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农办加强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及资金管理
县新农办强化措施,加强对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及资金管理:一是明确投资导向。根据省级重点建设村投资导向,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腾冲县2014年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投资导向、建设重点,对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要求、检查验收、工作流程等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二是严格资金管理和使用。实行资金专人、专账、专户管理,资金封闭运行,乡级报账。省级重点建设村补助资金的管理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县新农办协助管理。严禁同一项目套取各类资金,严禁与省级正在组织实施或已实施过的同类项目重复,严禁以任何借口截留、挪用建设资金,严禁拖欠工程建设款。并按照年度实施方案,根据项目进度分2次拨付,同时要求对财政补助资金进行公示。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项目竣工,经乡镇进行初验,申请县级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按照各项目村实施方案,县新农办适时对项目进度进行督查,及时总结经验、推介典型,指导工作。在省级重点建设村实施过程中,各乡(镇)都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的各类档案材料齐全,痕迹管理规范。
2014年,我县共实施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13个,项目覆盖12个乡(镇)13个村(社区)13个村民小组,项目受益农户2380户,9314人。完成总投资2058.1万元,其中: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补助资金780万元,乡镇财政补助89.5万元,整合部门资金383.9万元,乡(镇)、村、组、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80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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