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处置房地产消费投诉得当受赞誉
2019年1月,消费者唐女士向腾冲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预订了1套商品房,并向该公司交付了1万元预订房款,后唐女士表示不愿购买此商品房,并向该公司提出退款要求,该公司以唐女士缴纳1万元预订房款属于定金为由,拒不退还。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唐女士投诉后,及时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使用协议合同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责成该公司退还唐女士1万元预订房款。为此,唐女士向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赠送了“秉公办案执法如山,为百姓排忧解难”的锦旗。
同年10月,陕西石女士向腾冲市另一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预订一套商品房,并向该公司交付16万元预订房款,后因该公司进行房价调价,石女士向该公司提出退款要求,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在长达两个多月时间里,一直未将石女士缴纳款项退还。该局接到石女士投诉后,对该公司业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解说,使石女士缴纳款项得到及时退还。为此,石女士向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心为民素质好,办事认真效率高”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