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山村里的巡回法庭
6月20日,腾冲法院龙江中心法庭的法官们身背国徽,手提电脑,来到地处偏僻的芒棒镇窜龙村,在一个闲置的小院里,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民群众20余人参加了现场旁听。
原告康老汉与妻子生育有两子四女,子女们成家后,对家庭财产分配和父母赡养问题曾经有过约定,康老汉随次子康某一起生活。近年来,康老汉由于脑梗行动不便,而康某在将家庭分配的林木变卖后,不但不对康老汉尽赡养义务,还多次对康老汉实施殴打。康老汉为此曾向派出所报案,镇调解委员会也对此进行过调解,但康某仍我行我素,对康老汉的生活不闻不问。于是康老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六名子女共同承担赡养责任。
立案后,法官多次到康老汉住所进行走访,详细了解康老汉的生活近况,并考虑到康老汉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最终决定到康老汉居住的窜龙村巡回审理该案。庭审当天,兴许是因为内心有愧,被告之一的康某并未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康老汉的其余子女虽对当初的分家协议提出了意见,但也纷纷表示愿意承担对康老汉的赡养责任。最终,由于被告未全部到庭,该案未能达成调解,法官决定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龙江法庭法官们与人民陪审员一起,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和旁听群众释法析理,阐明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老年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