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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8年发放民政社会救助资金12930.59万元

发布日期:2019-01-25 浏览: 作者:余南华 马建梅 来源:民政局 打印正文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8年,腾冲市对全市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临时救助对象、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进行认真识别、严格审核,共发放民政各项社会救助资金12930.59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93071人次。

一是认真落实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政策。 二是精准识别城乡低保对象,按月社会化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对我市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认真审核、入户抽查,做到精准识别。1-12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255968人次、6163.97万元。三是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护理补贴。按照残疾人两项护理补贴要求,对我市一、二级残疾需6个月以上照护的持证残疾人每月发放70元、40元的护理补贴;对低保对象或家庭成员为低保对象的残疾人每月发放50元的生活补贴。四是认真组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五是对临时遇到困难的家庭及时开展城乡临时救助。12月临时救助2654人次、251.06万元;1-12月累计救助12733人次、1231.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