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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123”法落实脱贫攻坚

发布日期:2018-11-14 浏览: 作者:牛晓芸 来源:财政局 打印正文

腾冲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通过“123”工作法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工作。“1”:制定一个目标。围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以财政投入脱贫攻坚资金持续增长为目标,发挥财政职能职责,千方百计保障全市脱贫攻坚全面完成。“2”:抓实两项措施。一是抓实干部职工脱贫攻坚思想认识。二是抓实脱贫攻坚知识培训。“3”:履行三项扶贫责任。一是履行脱贫攻坚投入保障责任。及时分配、拨付各类扶贫资金,做好资金使用管理指导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到位各级财政专项扶贫等脱贫攻坚资金10200万元。二是履行扶贫资金监管责任。对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及时拨付,严格管理。每半年对扶贫项目资金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情况每月进行1次通报,做到扶贫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全覆盖。三是履行挂包部门脱贫帮扶责任。自2016年至今为挂钩村争取到基础设施、村集体经济等项目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