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市场监管所调处一起弹弓伤己消费纠纷
2018年4月30日晚8点,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凤市场监管所接到消费者陈某投诉,该消费者于4月27日向经营者任某某以10元的价格购买了1个弹弓,4月30日使用时出现手柄断裂,金属手柄反弹后打伤了自己,造成下嘴唇破裂、一颗上门牙断裂……
该消费者认为是产品质量问题所致,到任某某经营场所进行协商赔偿面部损害的治疗赔偿,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陈某向12315投诉要求帮助维权。执法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安抚双方情绪,鉴于双方对产品质量责任及损害赔偿争议较大,执法人员通过做工作,劝说消费者先行就医,并了解治疗嘴唇和修复门牙的相关费用,同时责令经营者提供弹弓相关产品质量手续,并另行确定日期进行调解该投诉。
5月2日,来凤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在弹弓是否属产品质量问题或消费者使用不当方面争议还大,未达成调解协议,5月4日,通过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内容进行认真解读、宣传和耐心说服,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经营者任某某一次性补偿消费者陈某2000元医疗费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执法人员对经营者任某某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