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当前位置: 首 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人社局依据上级通知落实职称聘用放宽政策

发布日期:2017-11-06 浏览: 作者:张晓梅 来源:腾冲市人社局 打印正文

 

截止201710月底,腾冲市人社局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及保山市人社局《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补充通知》精神,成效明显,共放宽聘用人员132人。  

《通知》提出对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周年者,因受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的,可由单位先进行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岗位限制,直接评聘。《补充通知》提出对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0周岁,或连续工作满25周年者,因受单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的,可由单位先进行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岗位限制,直接评聘。  

腾冲市人社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认真审核,并要求相关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共放宽聘用了132人受岗位数额限制的人员,其中高职78人(县直放宽聘用54人,乡镇放宽聘用24人),中职54人(县直放宽聘用12人,乡镇放宽聘用42人)。通过放宽政策的出台,大大提高了广大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中的责任感,提高了社会地位,稳定了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了人才的成长和各项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