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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进一步严肃驻村扶贫工作队纪律要求

发布日期:2017-06-11 浏览: 作者:李荣文 来源:扶贫办 打印正文

   

自今年315日开展新一轮驻村工作以来,腾冲市广大扶贫工作队员认真履职,走村入户,做了大量工作。经62日对驻村扶贫工作进行第一轮督查,发现部分工作队在履职情况、在岗情况、请销假制度落实、痕迹档案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为认真查缺补漏,抓好工作落实,腾冲市进一步严肃了驻村扶贫工作纪律。    

(一)建立工作队督查制度。驻村干部必须与派出单位业务“脱钩”,在驻村工作期间,派出单位不得随意抽调派出干部承担其他工作。下步工作中,将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联席办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市联席办将以不同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并适时通报督查情况,对不能实际驻村工作的挂名干部通报到派出单位。通报情况将作为季度召回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驻村干部(包括乡镇驻村干部)要吃住在村,确保每季度驻村不少于50天(含因公出差)。要认真落实逐日登记考勤制度,严禁代签、补签和提前签,考勤登记表要存放于村委会公共办公区域。不得随意请假离岗,如确需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书面报备市联席办,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市联席办要认真做好请销假情况记录备案。    

(三)严格档案管理和材料收集上报。要求各工作队要按照要求收集和完善驻村扶贫工作队日常档案资料,按时报送考勤、工作台账、民情日记、工作总结、信息等各类材料。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