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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监局四举措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作用

发布日期:2017-04-10 浏览: 作者:尚苹华 来源:市监局 打印正文

 

一是把好审核关,规范登记程序,切实提高登记质量,保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合法权益。  

二是优化登记服务,坚持“依法登记、当场受理、即时办结”的原则,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动产抵押登记服务。  

三是搭建政银、政企合作平台,通过银政合作,收集企业信息、了解企业需求、积极为企业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牵线搭桥。  

四是强化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公示,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将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方便公众查询。  

201713月份,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4份,担保主合同金额6928万元,为促进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