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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三分局加大对铅锌、锡等有色金属资源税税收征管

发布日期:2017-02-24 浏览: 作者:段生雄 来源:地税三分局 打印正文

 

自资源税从价计征以来,当地市场价格尚不成熟,2017年以来,由于有色金属特别是铅锌、锡等矿价上涨,前到腾冲收购矿产品存在大量的个体户,无法获取正确的市场价格,申报收购价格随意性较大,出现明显的偏低,给税收征管带来困难。  

为了体现税收公平,便于实际征需要,腾冲市地方税务局三分局采取下列措施:一是从多方面获取市场信息,便于实际掌握矿产品价格;二是与国税、国土、矿管等多部门密切协作,深入调查矿产品市场状况;三是与国税商定合理的核定计税价格,如:铅锌精矿价每吨1500元,原矿每吨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