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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41-1-13_A/2017-0206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17-02-06 08: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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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2016年度县级公立医院考核结果公示(腾冲市人民医院)

根据《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腾政办发[2016]28号)要求,腾冲市医管办于1月13日对市人民医院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2016年工作主要成绩

(一)注重医院综合管理。一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大力推进廉洁教育和制度建设,年内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二是认真落实政府指定性任务。改扩建工程稳步推进,开展城乡对口支援20次,巡回医疗9次,重大活动医疗保障32次,突发事件紧急救援4次,完成光明工程321例,收治尿毒症患者1246例。三是严格依法执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各诊疗岗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法定执业资格,不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四是公共卫生工作得到较好落实。健康教育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控和慢性病防治工作扎实。五是重视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工作。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事故。六是内部管理制度日益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工会的作用。注重医院文化及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积极推行预约诊疗、不断改善就医流程,严格价格管理及公示。七是先行先试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启动了新农合住院按DRGs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方式改革。八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科教工作成绩显著。安排外出学习229人次,进修78人。继续医学教育培训36次,发表论文103篇,申报腾冲科技进步奖42项、保山25 项。

(二)注重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一是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投诉机制健全二是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健全,严格医疗技术准入。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到位。建立健全医疗安全分析制度和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制度。三是扎实开展“三基”“三严”培训。四是建立专家工作站3个,力促重点学科建设。目前骨科、妇产科、心血管内科是云南省在建重点学科,普外科、眼科、消化内科是保山市市级重点学科。五是护理工作得到加强,100%的病区开展优质护理。六是医疗质量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甲级病历率为97.33%,处方合格率98.65%,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8.97%,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94%,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90.95%,市外转诊率为2.2 %七是医疗服务数量较上年增加。出院人次39417人次,同比上升3.36%;病床使用率90.25%,病床周转次数38.74次;手术人次9218台次,同比上升9.66;门急诊人次393875人次,同比上升0.1%。

(三)努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一是与上年度比,2016年度门诊次均费用增幅为6.57%,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为5.03%,均未超过10%。二是优先配备和使用基药品种。基药品种数占全院药品品种数的比例为57.36%,使用金额为35.75%。三是加强药品省级平台集中采购和高值耗材谈判采购,降低药品耗材价格。2016年省级平台采购西药和中成药8638.92万元,采购率为90.36%。高值耗材进行了价格谈判,让利患者5-52%。四是加强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医保处方规定,加强处方点评和监控,严格监管不适宜用药。开展抗菌药物和辅助用药专项治理,抗菌药物住院使用率为39.74%,使用强度为39.45DDD/100人/天。五是建立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机制,开展单病种付费、住院次均费用控制,加强医疗保险反欺诈管理。六是严格执行药品和高值耗材零差率销售。

(四)医院运行效率得到提升。2016年度药品(中药饮片不计)、耗材收入的比重为38.5%,同比下降2.1%。药占比30.54 %。医院设备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为18.35%,同比下降0.57%。医院患者平均住院日8.86天,同比下降0.44天。管理费用占业务支出的比例为16.41%,未超过20%。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支出)为111.87元,同比上升0.44元。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卫生材料21.28元,同比下降2.28元。

(五)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上级部门平时检查指导工作较为满意,患者满意度98.08%。医院职工对领导班子满意度达93%。年内获保山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腾冲市第三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先进集体等9项县级以上表彰荣誉,获得加分2分。

    二、存在问题及扣分情况

(一)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未报主管部门审定,未全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扣1分。

(二)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改革未按要求开展,扣3分。

   (三)公共卫生方面因孕产妇手册填写不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不达标。扣0.5分。

(四) 临床路径管理开展病种数和入组率达不到要求,扣1分。

(五)次均住院费用与上年度比虽然增长率不超过5%,但未达到《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卫计发〔2016〕245号)要求扣1分。

(六)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报销比例低于上年水平,扣1.5分。

(七)基药销售金额占医院药品销售总额的比例达不到上级下达的指标要求,扣0.5分。

    (八)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监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力有待提升,扣0.5分。

     (九)医德医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扣0.5分。

    (十)医疗安全、医疗质量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扣1.5分。

    以上个方面合计扣分11分。

    三、考核结果  

    扣11分,加分2分,最后得分91分,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

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被公示单位有意见或举报,请向腾冲市医管办反映(电话:5161153)。

           

                                                          腾冲市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