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3-5/20240221-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发改局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02-21 15:1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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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腾冲建设。为腾冲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腾冲市发改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了《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腾发改法规〔2023〕219号),明确职责分工、普法工作任务,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力度,全力推动“八.五”普法工作。三是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带头协调解决,带头学法守法,带头做好依法决策工作,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四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制度,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切实尊重司法权威,维护法治统一,严守法治底线。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机关集中学习制度,利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发改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网络在线学习、参加培训、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思维和法律水平,自觉遵纪守法。二是领导层面带头学法。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三是干部职工主动学法。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干部职工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发改干部法治意识、政治素质与执法水平。
(三)开展以案释法教育
紧扣廉政风险点、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80余人次,开展节前教育6次,观看《知畏慎行》《问“剑”破局》《警钟为你而鸣》等警示教育片5次,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讲授廉政党课3次。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提升拒腐防变意识。
(四)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贯彻落实《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腾政办发〔2019〕50号)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印发了市发改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执法全过程记录、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法制审核机构人员及职责等一系列制度文件,配备了执法记录仪7套,充分保障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严格按照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在诚信中国网、保山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督平台、腾冲政府网站住建局门户网、腾冲“互联网+监管”平台等网站对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公示;二是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的要求,在执法过程中,特别是在行政处罚要求采取文字记录和影像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了记录,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归档保管。同时,为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能全面实施,我局配置了7台行政执法记录仪。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来,我局进行合法性审查3件。
(五)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认真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经清查,我局不存在需保留的证明事项,2021年6月后就已全部取消证明事项。
(六)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我局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3〕11号)和《腾冲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13)要求,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裁量权基准制度,我局的行政执法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执法事项,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存在裁量空间的,依照《意见》《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制定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为进一步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我局及时与保山市发改委进行汇报对接,保山市发改委是执行省发改委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云南省发改委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没有最终制定出台。待省市出台后直接适用。
(七)守法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普法工作,扛起守法普法工作的使命任务,及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普法工作。并制定印发了《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腾发改法规〔2023〕219号),明确职责分工、普法工作任务,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力度,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提升干部职工知法用法能力。坚持以《论坚持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作为学习读本,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基本内容和实践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网络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提高普法质量,促进全民守法。二是抓住执法人员这个“执法主体”,着力解决依法行政问题。通过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网上考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执法水平。三是按照发改部门职能职责,组织学习《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云建审改〔202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收购条例》《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发改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深入电站、天然气公司、电网公司等10余家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4次,安全检查30多次。二是依托国家宪法宣传日、国家法制宣传日、全国科普日、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国际民防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法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生态文明、节能减排、粮食安全宣传,为农惠农政策宣讲等志愿服务活动15次。三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粮食科技周”“安全生产月”“粮油科技进军营”“全国科普日”“世界粮食日”、粮食库存检查等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向市民宣传粮食政策法规、节粮减损、节粮爱粮、科学储粮、安全生产等相关知识。2023年共宣传9场次,悬挂横幅10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四是运用工会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等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把法治精神融入群众生产生活,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充分发挥群团作用,发放宣传册200余份;及时开展9月18日宣传活动,展出宣传展板1块、悬挂标语1条、散发宣传册100余份,开展了同步鸣放防空警报活动,警醒民众要“勿忘国耻、警钟长鸣”。
(八)聘请法律顾问,提升决策水平
2023年聘请了云南正旭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指导我局行政执法、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协助起草、审核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等,对重大行政决策提出合法性的意见建议。
(九)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2023年,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网上考试,2022年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人员7人,合格率为100%;2023年参加行政执法考试1人,合格率100%。截至2023年底,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在职在编人员24人,占全局干部职工总数的50%。
(十)权责清单更新发布情况
由于机构改革原因,职能职责不断调整变化,根据《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腾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腾政办发〔2023〕43号),进一步对县发展改革部门权力清单进行梳理,适时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发布。2023年增加人民防空行政许可职能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截至2023年底,共发布权责清单事项21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
(十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推进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结果、安全检查、企业投资项目相关行政行为检查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平台相关事项维护完善和发布工作,每月将监管信息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受理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积极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2023年共发布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招投标、监管及服务信息共87条、行政执法基础信息6条、市场准入信息3条。
(十二)提升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为实现统一规范、并联运行、信息共享、高效便捷、阳光操作、全程监督的工作目标。我局积极完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事项运行相关工作。同时对所有非涉密投资项目一律纳入在线平台申报办理,接受全省统一的电子监察监督。对进入在线平台的投资项目实施全程在线监督,全面落实统一项目代码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的使用和管理,编制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制,公布了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对企业投诉情况及时受理,快速处理,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截至2023年12月底,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结1247件。二是依托“信用腾冲”平台,积极发挥信用监管作用。督导相关单位及时准确上报信用信息数据,全年共归集报送信用数据384.25万条;通过日监测、周提醒、月通报制度,不断提升我市“双公示”信息报送合规性、及时性、完整性;按照“谁认定、谁负责、谁修复”的原则,完成信用修复225例。
(十三)提升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情况
一是依法依规进行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实施。我局党组班子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行为引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和民主集中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以用权,坚守公平正义。在能源水电站、燃气储配站、粮食安全、招投标、企业投资项目监管等行政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没有利用手中职权进行变通或替人说情。没有插手具体案件甚至左右案件裁判结果,妨碍司法公正行为,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二是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为指导,严格依法审批、核准和备案。认真践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无越权审批、违法审批等行为发生。以“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督检查为手段,认真履行粮食、安全生产、企业投资项目等事中事后监管职能,严格行政执法。截至目前,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余次,及时指导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帮助企业落实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顾问作用。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正旭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2名,本年度法律咨询11次。
(十四)认真做好创建法制政府示范市工作情况
一是按照《腾冲市司法局关于腾冲市创建法制政府示范市牵头任务清单》,完成了各相关事项佐证材料,并按时提交司法局。二是认真按照《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腾冲市2021年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细则的通知》(腾治市办〔2022〕1号)要求,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认真完成了我局牵头的6项任务指标,按规定报送了相关台账资料。三是更新完成了《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并印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内各股室,指导我局更好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
单位党政负责人认真履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年度内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一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牵头、干部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三是及时更新并公示权责清单,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职能,受理和处理职能范围内的招标投标举报投诉。
(二)带头法治学习
2023年,腾冲发展改革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环节,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党规党纪的模范遵守者。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严格工作纪律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有关制度要求,做到了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切实尊重司法权威,维护法治统一,严守法治建设底线。
三、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没有把法治政府建设上升到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去认识、去落实;
二是行政执法程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三是普法宣传不够深入、形式单一;对执法人员的行政知识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下步我局将进一步提升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补齐短板,全面依法履行好部门职责。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坚持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执法保障和发改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并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更加扎实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