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23-5/20230905-00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发改局
公开目录 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9-05 10:48:2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2023年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备案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年度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部门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抽查时间

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三、抽查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第14号令)

四、抽查领域

腾冲市辖区内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领域。

五、抽查事项

检查内容

(一)是否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二)是否属于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

(三)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

(四)是否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

六、抽查范围和抽查比例

2021年以来,在腾冲市辖区内投资建设的企业投资项目,按40%随机抽取。

七、检查对象抽取

检查对象由发改局双随机抽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由检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

八、抽查方式

现场检查方式。

九、抽查结果处理和运用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应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牵头部门要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十、工作要求

(一)选派专业人员。发改局要选派与本次抽查事项相关的股室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检查中执法人员要亮证执法,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抽查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抽查工作中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谋取利益等情形,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强化宣传服务。检查中要注重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指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