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0-5-/2020-0717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团田乡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19:00:36 |
文号 | 浏览量 |
责任事项:1、受理阶段责任:接上级通知或根据森林防火工作安排方案,组成检查组;
2、检查阶段责任: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责任制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
3、事后监管责任:及时发现森林火灾隐患,下达森林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由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检查的有关单位不检查的;
2、未按法定标准、范围、程序、权限及时限检查,造成有关单位或个人财产损失的;
3、在检查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4、在检查过程中有腐败行为的;
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