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0-5-/2020-0717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团田乡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18:26:25 |
文号 | 浏览量 |
责任事项:1、制订本乡镇种植业生产的发展规划、生产计划、生产技术措施。
2、开展农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农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工作。
3、关键技术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4、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5、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
6、为农民群众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和产业指导。
7、指导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8、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追责情形:1、未依照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未依照规定履行职责的,由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违反规定,向农业劳动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未经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用性或者安全性的农业技术,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违反规定,强迫农业劳动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农业技术,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规定,截留或者挪用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