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96-4/20260203-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新华乡 |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6-02-03 14:46:44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做好腾冲市新华乡卫生院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相关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有关相关文件精神,经医院研究,结合发展需要,拟招聘高校毕业就业见习人员10名,其中护理4名、中医学1名、临床医学2名、医学影像技术1名、药学2名,结合岗位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离校2年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2.16-24岁失业青年,处于失业状态。
二、招聘岗位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护理岗位 | 4 | 专科及以上 | 护理学、助产 | 持有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
中医岗 | 1 | 专科及以上 | 中医学针灸推拿、康复学 | |
临床医学岗 | 2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医学影 像岗位 | 1 | 专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
药学岗 | 2 | 专科及以上 | 药学、中药学 |
三、招聘条件
(-)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质;
5.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处于失业状态;
6. 之前未在其他单位见习,未领取过见习补贴,未缴纳过单位保险;
7. 未注册过营业执照(含网店);
8.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见习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
2. 报名地点:腾冲市新华乡卫生院三楼办公室
(二)报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其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四)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期举报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拟招聘人员需做入职体检。
体检标准:体检参照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注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合格人员正式办理见习手续,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见习时间及待遇
1.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考核优秀的见习人员,医院在招录合同制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2. 医院按2200元/月标准向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并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险伤害保险。
腾冲市新华乡卫生院
2026年0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