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6-4/20240208-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新华乡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02-08 15:53:59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新华乡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新华乡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3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
(一)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
1.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登记有效状态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具有云南省城镇区域户籍)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不限户籍)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具有云南省城镇区域户籍)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具有云南省城镇区域户籍)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不限户籍)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具有云南省城镇区域户籍)
(四)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守纪律,讲规矩,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心工作。
(二)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相应实际工作经历者、能熟练驾驶小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录用要求。
(四)无违纪违法等记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4年2月8日—2月21日)公告发布在腾冲市新华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及腾冲市招聘网。
(二)报名(2024年2月22日—23日)
1.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华乡劳动保障所(新华乡人民政府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新华乡人民政府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2024年2月27日前)由乡级相关站所对报名人员的身份、户籍、年龄、学历,以及是否存在不得录用情形等进行审查。根据报名审核通过人数确定笔试、面试情况。报名审核通过人数10人及以下,通过面试择优确定拟招聘对象;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10人,通过笔试加面试确定拟招聘对象。
(四)考试(2024年3月1日前)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2024年3月4日前)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若体检未通过,缺额人员按成绩排名递补。
(六)公示(2024年3月5日前)笔试、面试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聘用者,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按成绩排名递补。
(七)聘用(2024年3月10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并无异议者,经新华乡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选,按公益性岗位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聘用手续。
六、薪酬待遇入职即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试用期实发工资2800元/月(含社保),试用期1个月,转正后实发工资3500元/月(含社保)。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
后2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八、咨询联系方式 0875—5867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