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77-X-/2021-0308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五合乡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1-03-08 10:40:5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保护鱼类繁殖期正常繁殖及放养鱼苗的生长,结合《五合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印发五合乡人民政府禁止捕鱼的通告。通告如下:
一、为保护鱼类繁殖期正常繁殖及放养鱼苗的生长,严禁任何组织及个人在龙江各河段以任何方式捕鱼。凡在此通告发布后进行捕鱼的一律没收捕鱼工具、渔获物及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严禁任何组织及个人在龙江(包括所有支流)进行电鱼、毒鱼、炸鱼等灭绝性的捕鱼行为。凡从事以上非法捕鱼行为的一律没收捕鱼工具、渔获物及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对于暴力阻挠、辱骂、殴打规劝人员、举报人员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四、五合乡人民政府举报电话0875-5833028.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3日之内自行将所用捕鱼工具撤走,否则后果自负。
五合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