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77-X-/2021-0117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五合乡
公开目录 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1-17 10:18:26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五合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五合乡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严格执行农村建房“八不准”。即: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在流转买卖的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各种名目占用耕地:违法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给他人建房或者将乱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违规行为。凡是2020年7月3日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一律按顶风违法认定,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罚款的罚款,该复耕的复耕,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三、2020年7月3日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由违法当事人自行拆除或按照五合乡人民政府所发放的《騰冲市五合乡人民政府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中所明确的时限内自行拆除在耕地.上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耕地种植条件。拒不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由五合乡人民政府依法拆除,下一步的拆除将采取简单、快速、高效的方式开展,拆除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同时还将严肃追究违法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拒不配合处置,或者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工作人员开展执法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耕地保护是关乎14亿人吃饭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闪失。严守耕地红线,需要全乡群众的共同参与和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行为及时举报。举报电话: 0875--583302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