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7-2/20240207-00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清水镇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11:59:01 |
文号 | 浏览量 |
近日,清水派出所查获两起赌博案件,收缴赌资1830元,有力提升了辖区的社会风气。
目前,陈某裕(清水镇良盈社区人)、陈某裕(清水镇良盈社区人)、杨某翠(清水镇良盈社区人)、殷某训(芒棒镇人)、陈某元(清水镇良盈社区人)、张某成(清水镇良盈社区人)、陈某兴(清水镇良盈社区人)、张某存(清水镇良盈社区人)因赌博分别被腾冲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01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