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7-2/20240527-00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清水镇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05-27 14:41:45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野生菌食物中毒发病原因及症状进入雨季以来,大量野生菌生长,有些菌类可以食用,而有些菌类是有毒的。有毒野生菌之所以会引起中毒,是因为其中含有有毒物质(毒素),如:破坏人体肝脏和肾脏的毒肽;引起贫血的溶血素;导致幻觉(如幻视、幻听、狂歌乱舞等)的生物碱;引起呼吸衰竭的红菇素等。由于误食有毒野生菌,这些毒素就会通过人体的消化系统进入血液系统,进而损害人体的肝脏、肾脏、心脏等器官。
二、加工食用野生菌注意事项不要采摘或选购不认识的菌类,食用野生菌时不要多种混杂。对自己熟悉并确定为无毒菌的,也不要混杂加工食用,因为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杂炒煮可能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加工烹调前,挑选出腐败野生菌后,一般要在开水中泡5分钟以上,并反复清洗;烹制加工时一定要烧熟煮透,至少30分钟以上;有些可食菌类若进食时同时饮酒,可出现中毒症状。
三、食用野生菌中毒应采取的措施(一)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二)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者稀盐水,然后用汤勺柄、筷子等物品刺激喉部进行催吐,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防止病情加重,同时尽快前往医疗机构救治。(三)让中毒者饮用少量糖盐水补充体液,防止脱水导致休克。(四)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室息。(五)尽量保留中毒发生时食用的野生菌样品,使专业机构检测后供医疗人员救治参考。
四、学校食堂不得供应以野生菌类为食品原料的菜品,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广大群众对发现有销售野生毒菌类的行为及时向和当地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