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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7-2-/2022-0429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清水镇
公开目录 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4-30 09: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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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乡人民政府关于朱星街集镇规范管理的通告

 

为保证车辆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有序、安全、和谐、美丽的人居环境,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朱星街集镇秩序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范朱星街集镇经营秩序

朱星街集镇所有商铺必须店内经营,一律禁止摆骑门摊、支蓬搭架,禁止延伸摊子或超出门市外经营,禁止在街道上和人行道上堆放任何商品及杂物。

二、规范朱星街集镇交通秩序

1.禁止各类车辆在街道两旁和人行道上随意停放,进入朱星街集镇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规定位置,确需在主要街道上下货物的车辆必须在货物卸载完毕后立即离开。

2.为缓解广大居民群众车辆停放压力,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现决定自2022427日起,免费向社会开放清水乡人民政府、文化站、粮管所、集镇划有车位的停车位180个。注:清水乡人民政府、文化站、粮管所免费停车开放时段为8:00时至18:00时,其余全天免费开放,请居民朋友在指定范围内有序规范停车。

三、保持朱星街集镇干净整洁

1.集镇上所有单位、商户、住户必须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即: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市政设施、包园林绿化、包行为文明。时时保持门前环境整洁、干净有序。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得乱排污水粪便,不得在房屋外面和门窗上随意悬挂、涂鸦。

3.朱星街集镇各类餐饮店铺的油烟不得直接排放在街区。

4.朱星街集镇人行道等公共区域禁止烤火、烧火做饭,禁止从事烧烤、洗车、修车、废旧收购等经营活动。

5.所有门店招牌必须美观大方,严禁在人行过道上堆放货物、杂物、蜂窝煤炉、泔水桶、广告牌、招牌和牌桌等。

6.朱星街集镇所有单位和住户必须自觉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垃圾一律送至指定的垃圾收集处,禁止焚烧垃圾。

7.水果摊、菜摊必须摆放在规定位置,自设清洁容器收集废弃物品,保持摊点周围整洁,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8.清扫保洁人员必须做到按时清扫,全天候保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四、凡违反规定在道路(包括车行道和人行道)上停放的机动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93条、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5条之规定,进行拍照取证,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非机动车违规停放,现场拖离至指定场所,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五、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拒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2251日起执行。

 

 

清水乡人民政府

202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