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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6-8-/2022-0824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荷花镇
公开目录 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8-24 11: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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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镇人民政府办事指南(2022年)

一、计生

1.1荷花镇计划生育部门主要办理哪些相关证件?

答:我乡计划生育主要办理《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2如何办理《云南省生育服务证》?

答:办理《生育服务证》主要分一孩、二孩、三孩办理。

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服务》登记办理程序:

夫妻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到辖区村(社区)委会填写《腾冲市生育服务信息登记核查表》,然后持所有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现场办理即可;亦可通过手机《办事通》申请办理登记。(如一方为省外的,需提供省外一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办理二孩登记时如有《独生女父母光荣证》的需退回)

三孩(再生育)《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夫妻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到辖区村(社区)委会填写《腾冲市生育服务证申请、审批表》,然后持所有相关证照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初审,最后持所有证件到腾冲市政务大厅审核领证。(如有省外的一方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再婚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1.3如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前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夫妻,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长效避孕药措施证明、近期正面免冠5分照片到辖区村委会填写《独生子女办证申请表》,然后持所以证件到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初审(签订《自愿终身生育一个孩子生育合同》、《承诺书》等),最后持相关证件到腾冲市政务中心审核领证。(死亡及离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1.4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属村委会(社区)找计划生育宣传员如实申报你的婚、育、节育情况,并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然后携带两张近期正面免冠5分照片(已婚夫妻需双方合照两张和结婚证)及相关材料到荷花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资料提供齐全可及时办理证件。

二、就业(创业)

2.贷免扶补政策

2.1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贷”是指什么?

答:为首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支持。即对2009年1月1日起从事自主创业的人员,按规定提供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2.2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免”是指什么?

答: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实行“四减免”。即①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②给予税收优惠。③创业者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反担保。④创业小额贷款3年内按规定减免利息。

2.3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扶”是指什么?

答:对首次创业人员实行“一条龙”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审、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等帮扶。开展“1+3”跟踪服务,每1名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应有1个承办单位负责服务,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1名创业导师负责帮扶指导。

2.4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中的“补”是指什么?

答:对首次创业成功人员提供创业补贴。即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招用我省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5“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凡2009年1月1日后工商注册的有创业能力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在我省创业不受区域、户口限制。上述群体中的妇女,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2.6“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额度、期限?

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额度: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10万元以内的标准,最高额度为50万元。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期限:“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期限为不超过3年。

2.7“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还款方式是什么?

答:从2017年5月1日起,贷款发放后第12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18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24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0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6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

2.8“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政策是什么?

答:创业人员申请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指我省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下同)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不超过2个百分点。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含合伙创业),财政部门第1年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展期和逾期贷款不贴息。

2.9“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审批程序有哪些?

答:①创业人员向具体承办单位提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

②经承办单位初审后推荐,由创业人员向经办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贷款相关资料。

③承办单位会同农村信用社组织对创业人员和创业项目进行考察,对创业计划、创业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

④农村信用社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⑤各承办单位为创业者提供“贷免扶补”相关配套服务。

2.10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需提供哪些基本资料?

答:①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在校大学生出具在校大学生的学校证明、休学创业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②农民工:持《农民工手册》或《就业创业证》原件;③复转军人:持《军人退役证》、《就业创业证》或《云南省农民工服务手册》原件;④其他自主创业人员持相关证件证明。

以上创业人员除按所属要求的证件外均需携带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经审核符合申请贷款的填写《创业计划书》一式二份、《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

2.11对未按时偿还“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创业人员获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后,应分期按时还款。对未按时还款,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有关承办单位、农村信用社将按合同约定依法对借款人采取措施追索,并在征信系统中记录违约情况和公布个人信用状况。

3.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哪些程序?

答:创业者要向具体承办单位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其中,招用人员必须是云南户籍的人员。

4.创业担保贷款

4.1什么叫创业担保贷款?

答: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有关承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部门或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等群团组织)负责推荐,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小微企业自行选择贴息或担保中的一项),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4.2哪些人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以下9类人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妇女列入重点对象。

4.3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①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工商注册所在地或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的有关承办机构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等);就业状况材料(如《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婚姻家庭情况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居住地址等);经营情况(工商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协议、《税务登记证明》,经营地址等);担保情况(如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等);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②填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③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审查、审批。

④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办理借贷手续。

4.4到哪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创业人员可以到下列单位(机构)咨询、申请:

①各县级就业服务局(或就业服务中心)及其下属的街道(乡)、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②已经开办创业担保贷款推荐承办业务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等群团组织的县级及县以下基层单位。

4.5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是多少,怎样还款?

答:贷款额度:①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不超过10万元。②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根据合伙人数,每人1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承贷银行约定。

还款方式: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承贷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4.6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

答: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

①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

②其他地区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

实际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在上述利率浮动上限内与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及借款人协商 确定。

4.7创业担保贷款可以享受财政贴息吗?

答:创业担保贷款,在国家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按实际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计息期限内享受财政贴息。

①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含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②对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含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

4.8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形式有哪些?

答:①保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应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条件由担保机构确定。一般由当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或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供担保,也可以由担保机构认可的企业或其他人员作担保。

②抵押或质押。担保机构认可的借款人个人合法房产、有价证券等作抵押或质押担保。

4.9网络商户申报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网络商户(包含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和未登记的)申报“贷免扶补”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以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在校创业或休学创业的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残疾人证等);

②就业状况材料:《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

③家庭及婚姻情况材料:家庭成员情况,实际居住地址,《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等;

④网店情况:申报前6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收入证明、“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⑤经营情况:经营地址、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已办理工商注册的还应提供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情况等;

⑥备用联系人及反担保情况:“贷免扶补”提供备用联系人情况,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情况等;

⑦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结婚

5.婚姻登记、结婚证、离婚

5.1如何办理结婚登记证书?

答:当事人双方持身份证、户口册、三张2寸双人合照相片、县妇幼保健站或荷花卫生院出具的婚检证明→乡政府婚姻登记中心婚姻登记人员审核→登记→发证。(注:属再婚登记的当事人,除带正常材料外,属离婚的需加带离婚证,属丧偶的需加带户口所在地社区、村所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材料等)。

5.2如何办理离婚登记证书?

答:当事人双方持身份证、户口册、每人两张一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包括共有财产处理、婚生子女抚养、共同债权债务承担等三个方面内容)。正式打印件三份→乡婚姻登记室审核→登记→发证。

5.3如果结婚登记证书遗失或损毁,如何补办结婚登记(一方或双方结婚证遗失、损毁)?

答:当事人双方持身份证、户口册、三张2寸双人合照相片,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结婚登记处理表)复印件(当事人凭身份证,到民政办翻取档案,复印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婚姻登记室审核→登记→发证

5.4如果离婚登记证书遗失或损毁,如何补办?

答:当事人双方持身份证、户口册、两张一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当事人离婚登记档案(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复印件(当事人凭身份证,到民政办翻取档案,复印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婚姻登记室审核→登记→发证。

5.5如果婚姻登记证书遗失或损毁,如何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答:在荷花镇婚姻登记处办理的婚姻登记在荷花镇婚姻登记处查阅。

四、养老

6.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6.1如何办理高龄老人生活补助申请?

答: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由其本人或其代理人向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并填写《云南省保山市XX县(区)高龄老人津贴申请审批表》)→村(居)民委员接到申请后,经调查核实,按属地管理原则,报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老龄办审批。→市老龄办将审批通过的高龄老年人花名册报保山市老龄办核准,核准后由腾冲市老龄办转腾冲市财政局核拨补助资金→公示,获得批准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花名册,应当由人民政府(社区)予以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 殡葬改革以奖代补资

7.1村(社区)人员死亡如何申报遗体火化?

村(社区)人员死亡后,殡葬信息员及村干部,必须及时赶到死者家中,对家属宣传殡葬改革政策,确定遗体火化时间及骨灰安葬时间,由各村直接拨打腾冲市殡仪馆,联系电话:0875-5130489。或者拨打殡仪馆值班手机:13887831570 联系殡葬车辆拉运遗体。需要提供给殡仪馆材料:(1)逝者死亡证明(2)死者身份证原件(3)骨灰公墓安葬承诺书(公职人员死亡的,火化费用家属自付,凭火化证及墓穴证享受丧葬费,不得开骨灰安葬承诺书)。(4)死者家属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2如何申请办理领取非财政供养人员殡葬奖补资金?

(一)村(社区)非财政供养人员死亡火化骨灰安葬后,由各村(社区)及时填写《腾冲市非财政供养人员领取丧葬奖(补)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报民政办办理补助金。

(1) 逝者死亡证明(由村委会出具)

(2) 骨灰公墓安葬承诺书(由村委会出具)

(3)火化证(殡仪馆出具)

(4)墓穴证(村委会出具)

(5)户口注销证明(派出所出具)

(6)申请人(家属)身份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二)村(社区)特困人员死亡火化骨灰安葬后,除填写上一份表外,各村(社区)还要及时填写《云南省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报民政办办理补助金。

(1) 逝者死亡证明(由村委会出具)

(2) 骨灰公墓安葬承诺书(由村委会出具)

(3)火化证(殡仪馆出具)

(4)墓穴证(村委会出具)

(5)户口注销证明(派出所出具)

(6)特困人员证明(民政办出具)

(7)申请人(家属)身份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8. 殡葬、政策、公墓

8.1荷花镇户籍非财政供养人员享受哪些惠民殡葬政策?

答:凡具有荷花镇户籍,且没有享受国家规定丧葬抚恤政策的城居民(非财政供养人员死)死亡后,按规定火化、并且进入骨灰公墓安葬的,免除遗体接运费、火化费、24小时冰冻费、1年骨灰寄存费、骨灰返程费(40公里以外送到政府所在地)、赠送价格300元以内骨灰盒1个,并给予4000元的奖励。

8.2荷花镇居民自愿将已葬墓迁至骨灰公墓,恢复土地原貌的,享受什么惠民政策?

殇属自愿将原有坟墓迁至骨灰公墓,可到社区填写申请表,如有遗骸需要火化的,可凭申请表免费火化。待搬迁完毕后,殇属持身份证复印件、搬迁照片、公墓购买合同复印件、农村信用社存折或卡复印件到民政办办理奖补金,市级给予2000元、属于因项目开发需要搬迁的,市级给予2000元。

8.3如何办理丧葬补贴

因死亡(继承人申请),继承人持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注销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两份)、社区开具关系证明。社区经办人审核后交劳保所,劳保所审核材料并做系统,进行汇总造册于次月10日前上报市城乡居保股。年满60周岁的且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已经领取完的可以领取丧葬补助1236元,年满60周岁的且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还没有领取完的可以领取1236元加上个人账户还没有领取完的钱,未满60周岁的可以领取1236元加上个人账户的全部养老保险。

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

9.1城居保参保的条件是什么?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县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9.2城居保参保所需材料有哪些?

答: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重残(残疾1、2级)的需重残证复印件,五保供养户需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各两份。

9.3如何办理城乡保参保?

答:到户籍所在地行政村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进行参保登记→经办人员对参保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后统一交到劳保所→劳保所审核材料,汇总并按要求造册,录入系统,然后上报市城乡居保股。→市城乡居保股复核材料,为参保人建立个人档案并将材料整理归档。提供参保人信息给金融机构开卡。→劳保所到金融机构领取参保人的银行卡并 发放到参保人手中,通知参保人将当年的保费存入银行卡。→市城乡居保股生成银行代扣信息,交给金融机构进行扣款。→金融机构将扣款结果反馈给县城乡居保股。→劳保所为扣款成功人员填写《腾冲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

9.4城居保待遇办理条件是什么?

答: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可办理退休申请,享受退休待遇。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残疾1-2级)可办理养老补助申请,领取养老补助。

9.5城居保待遇如何办理?

答:办理退休人员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办理领取养老补助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两份、重残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将材料交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社区审核后交劳保所进行审核后汇总造册,做好缴费,携带相关材料于次月10日前上报市城乡居保股。市乡居保股进行复核,将材料整理归档,然后进系统做待遇发放,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将待遇发放文件交给金融机构进行发放。

9.6城居保如何注销?

答:因死亡(继承人申请)、已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出国定居等原因的参保人可申请注销城居保。申请人持本人或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注销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两份)。社区经办人审核后交劳保所,劳保所审核材料,进行汇总造册于次月10日前上报市城乡居保股。市城乡居保股复核材料,将材料整理归档,然后进系统进行注销操作,将一次性发放文件交给金融机构进行发放。

9.7城居保信息如何变更?

答:申请人带相关材料(信息变更内容的相应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社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社区经办人审核后交乡劳保所,乡劳保所审核材料,上报市城乡居保股。市城乡居保股复核材料,然后进系统进行变更操作,将材料整理归档。

9.8城居保关系如何转移

答:参保人因户口迁出原参保地,需办理关系转移。

县内转移:申请人带户口迁移证明或户口迁入后的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到户口转入地劳保所提出申请,劳保所审核材料,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一式两份)上报县城乡居保股。2、户口迁出县外的:申请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转入地县级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转入地县级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一式三份)交给转出地县级经办机构。

五、住

10.申请建房审批条件有哪些?

答:一是城市建成区审批建房必须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是建成区外的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审批建房必须符合村庄发展规划;三是集镇建设、项目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规划建设必须符合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规、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四是传统村落审批建房必须符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五是申请审批建房必须依法取得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

11.申请建房审批原则是什么?

答:①城市建设区建设审批必须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②村乡规划区建设审批须符合村乡发展规划;③行政村、自然村审批建房须符合村庄发展规划;④集乡建设、项目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的规划审批须符合村乡、村庄建设发展规划;⑤传统村落建设审批须符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⑥申请审批建房须依法取得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⑦新建、拆旧建新、改造申请建设审批须依法取得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土地使用证);⑧申请建设审批须先批后建,严格按照审批核准占地面积和建房审批图纸建设;⑨城市道路、公路沿线必须按照控制规定距离要求退让。

12.城市建设区内集体土地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程序

答:建房户提出申请—社区核实(初审矛盾纠纷情况及建筑风貌)—乡村乡规划建设保护服务中心审查(审查矛盾纠纷情况及建筑风貌)—市规划审查(审查建筑风貌)—镇人民政府审批—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3.非城市建设区内国有土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

答:建房户提出申请—社区核实(初审矛盾纠纷情况及建筑风貌)—乡村乡规划建设保护服务中心审核(审查矛盾纠纷情况及建筑风貌)—镇人民政府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4.非城市建设区内集体土地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程序

答:建房户提出申请—社区核实(初审矛盾纠纷情况及建筑风貌)—乡村乡规划建设保护服务中心审核(审查矛盾纠纷情况及建筑风貌)—镇人民政府审批—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5.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

答:1.城市(建设区)居民建房:居民建房申请表;土地证(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或土地批复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批复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老房产证复印件,房子外观照片(拆旧建新);建筑施工图纸。2.非建设区居民建房:居民建房申请表;土地证(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或土地批复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批复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建筑施工图纸;拆旧建新提供房屋外观照片;传统村落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房屋效果图。

16.房屋验收提供材料及验收程序

答:1.加盖建设单位印章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土地证复印件;4.提供房产测绘和房屋照片;5.现场实地勘察验收;6.归档。

17.农村宅基地概念及分配方式是什么?

答: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村民小组)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18.如何办理林权证持证人变更手续?

答:林权证持证人变更手续分为两类(一类为持证人健在,一类为持证人已故)请分别以下材料:1.林权证持证人变更申请一份(如持证人健在,由持证人申请,持证人已故,由新变更持证人申请)。2.家庭成员(18岁以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持证人已故的需要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4.家庭成员意见或分户协议(协议必须有家庭成员签字、中证人签字)5.社区证明(证明该户家庭成员情况,分户情况、召开家庭会议情况、是否同意该户办理林权证持证人变更)6.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9.林权证遗失了,该怎样补办?

答:林权证遗失补发的程序是:1.到林业站查林权证号。2.到报社登报作废。3.到档案局查询并复印相关档案。4.登报1个月后持报纸、申请、社区证明、持证人身份证到林业站办理。

20.我的山林已经卖给别人,如何办理林权交易手续?

答:办理林权交易必须提供:1.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交易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含持证人18岁以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林地林木转让申请书一份。4.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两份。5.集体林地流转合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两份。

21.如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答:到所在社区领取荷花镇林木采伐申请书并完成申请事项的填写。→社区对采伐数量、地点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护林员、村民小组长、社区签署意见,加盖社区公章。→提供采伐地点的权属证明(林权证、农业承包合同复印件或村组证明)。→持身份证到林业站办理。

六、济

26、如何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答: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册、家庭生活境况照片、残疾证、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患大病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口头或书面申请→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进行调查和评审,审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报乡城乡低保管理领导小组→乡社会救助领导小组组织集体评审和抽查→抽查评审结果汇总上报县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结果以社区为单位再进行公示→公示结果群众无反对意见后,造册委托银行发放。

27.如何申请城乡居临时生活救助?

答:当事人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极其困难时,持受灾图片、家庭境况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册,农村信用社账号或卡号等材料→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调查审核,发放救助申请表→当事人按要求填报申请表→社区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民政办公室按相关政策规定组织会签或报市局(参加人员:分管领导、民政相关工作人员),会签时间为:每月15日以前,各社区代办的每月10日前交到民政办→报账员按要求进行登记造册,委托银行发放。

28.如果家庭发生火灾或其它重特大自然灾害,如何申请救助?

答:用当事人电话迅速拨打火警电话→报告民政办,电话5867028→报保险公司,电话5163967或95518 报险实施救助。

29.如何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答: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3张1寸彩色近照、县级医院出具的残疾评定表→县政府政务中心填报残疾人证申请办理登记表→办证人员目测初审→社区公示→登记→发证。

30.参战退役军人抚恤补助

如何办理原漏报参战退役军人抚恤补助的补办程序?

答:复员退伍军人持本人《退伍军人证》到县人民政府优抚股审核其所在部队和服役时间→经审核查阅其所在部队和服役时间符合规定的再查阅其个人档案→档案中有相关参战记录的由县民政局给予发放《云南省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登记审批表》→当事人按相关要求填写申请表格→社区审核签字盖章→民政办审核签字盖章→将所有材料交民政局优抚股,县民政局审核后报批。

31.如何申请办理残疾人双项补贴?

答: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册、第二代残疾人证、低保证、三张照片、中国银行账号或卡号等材料→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申报→工作人员初审→发放申报表→当事人按要求填报→主要领导签字审核上报→残联审核汇总上报市残联→审批通知→组织社会化发放。注:每笔民政资金发放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均公式(录入)在云南省民政资金监管平台。

七、其他

32.地质灾害

32.1什么是地质灾害?

答:地质灾害,地质学专业术语,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32.2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有哪些?

答:崩塌发生的前兆有崩塌前掉块、坠落、小崩小塌不断发生,山坡脚部出现新的破裂形迹等。滑坡发生的前兆是后缘出现裂缝,前缘出现鼓丘,泉水突然消失,有轰鸣声等,房屋倾斜、开裂和出现醉汉林、马刀树等现象,是识别滑坡的重要特征。泥石流发生的前兆是:沟内有轰鸣声,主河流水上涨和正常流水突然中断。岩溶塌陷产生的前兆是井、泉水位急剧抬高、降低,地面出现鼓起裂缝。

32.3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措施有哪些?

答:崩塌、滑坡灾害的应急防治措施是:(1)视险情将人员物资及时撤离危险区;(2)及时制止致灾的动力作用:(3)事先有预兆者,应尽早制订好撤离计划。躲避泥石流不应顺沟向下游跑,应向沟岸两侧跑,但不要停留在凹坡处。

32.4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答:崩塌、滑坡防治的基本方法主要是各种加固工程如支档、锚固、减载、固化等,并附以各种排水(地表排水、地下排水)工程,其简易防治方法是用粘土填充滑坡体上的裂缝或修地表排水渠.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基本方法是工程设计和施工中要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避免地表水入渗,对已有塌陷坑进行填堵处理,防止地表水注入。

32.5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地质灾害防治要实行规划指导与监督管理相结合,综合治理与预防预报并举,法制建设与行政管理相配套。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加强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加大投入,保证防治目标的实现。①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政府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一件大事,确立地质灾害防治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基础地位。②加强 法制建设、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其配套法规,严格执法,加强监督,有效控制不合理的工程、经济活动,大幅度减少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③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普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④坚持走“群专结合”的道路,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对少数可能造成大量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应由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监测、防治:对量大、面广且分散的地质灾害,应采取“群测群防”的方法进行监测、防治。⑤抓好重点防灾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必须按规定程序立项,按国家颁布的标准组织设计和施工,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⑥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都应设立专门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要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区域性基础性调查评价项目纳入国家地勘计划;产业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由各产业部门负责;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采取地方政府投入和受威胁者分担的原是,其中危害严重的,国家给予一定补助;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由诱发者负担。

33.什么是人民调解?

答: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33.1人民调解的工作方针?

答:调防结合,以防为主。一是要及时正确的解决纠纷;二是要着重防止纠纷的激化;三是要及时有效地预防纠纷的发生。

33.2调解工作的原则?

答:合理合法原则,所谓的合理合法原则,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有规定的以政策为依据,政策没有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社会公序良俗来调解;自愿平等原则,不得强迫调解,更不能哄骗、恐吓、欺诈;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不得因未调解或调解不成功而阻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33.3人民调解受理的范围?

答: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有具体的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

33.4人民调解受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答:申请人应提交①申请书;②身份证明;③相关证据材料。

33.5人民调解工作程序?

答:①受理纠纷后,如发现纠纷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或者当事人表示异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提请有关部门解决。随时可能激化的纠纷,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疏导措施后,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②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一是受理纠纷后,要向当事人、知情人和周围群众、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调查,掌握纠纷情况、弄清纠纷性质,拟定调解方案;二是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③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进行说服教育和劝导,使得当事人在知道“利害得失”的情况下接受调解。如果当事人能互谅互让,调解人员应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调解人员应当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建议性解决方案,使他们经过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④做好回访工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先进行劝解;拒不履行的,如未经司法确认,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经过司法确认的,告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合法权益。⑤做好调解卷宗系统录入及档案资料的存档保管工作。

33.6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31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33.7调解协议如何申请进行司法确认?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根据该条的规定,除了法院调解以外,无论是否具有调解职能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人民调解员、仲裁员,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经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都可以在调解协议生效后一定时间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也就是说,在发生纠纷后,除了选择诉诸法院之外,还可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在调解协议生效后一定时间内申请向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该条所称的调解协议中不包括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劳动争议调解协议达成以后,不可以再申请司法确认。

人民调解受理部门由申请人先提交申请到村、社区,村、社区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由调解员写明调解意见并加盖村社区公章由申请人再交到调委会逐级进行调解,调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

34.预决算

34.1预决算公开的内容?

答:荷花镇政府年初预算、年终决算(含镇政府所有收入、支出)。

34.2预决算公开的程序

答:由财政所业务人员按预决算公开要求编制预算公开报表,并作编制说明,交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并由党政办负责人在政府网上发布。

34.3预算公开的时限

答:在政府人代会结束的20天内向社会公开

34.4预决算公开的方式

答:采用在腾冲市政府网站上公开的方式公开

35.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下简称补贴)

35.1补贴的对象及范围

答: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范围:根据文件规定,对以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用地、非农用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35.2补贴发放程序

答:由村社区落实提供各农户信息和补贴面积并进行公示,农业中心进行核实,经财政所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完善信息后财政所导出数据上报财政局审核,财政局审核后拨付资金到信用社统一发放。

35.3补贴发放方式

答:通过农民补贴网以“一折通”形式直接兑付到农户。

35.4补贴公示时间

答:公示时间为一周

35.5农户死亡后如何变更

答:社区提供变更证明、派出所提供死亡注销证明,公证处办理公证书后到财政所开变更证明,到新华信用社办理变更业务。

35.6惠农卡遗失如何办理

答:财政所查询农户编号和原卡号,新华信用社办理新卡,再到财政所登记新卡号。

36.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

36.1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对象及保险期限?

答:符合我镇农业种植规范标准和生产管理要求的农作物—水稻、玉米、油菜。水稻自每年6月1日零时起至当年10月31日24时止;玉米自每年6月1日零时起至当年10月31日24时止;油菜自每年1月1日零时起至当年5月31日24时止。

36.2种植业保险责任有哪些?

答:种植业保险责任主要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水稻保险责任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害、低温冷害、干旱、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害(稻瘟病、黑条矮缩病、稻飞虱、水稻螟虫、稻纵卷叶螟、稻曲病、纹枯病、白叶枯病、细菌性条斑病等)、草害、鼠害等自然灾害;玉米保险责任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渍涝、风灾、雹灾、冻害、低温冷害、干旱、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害(地下害虫、玉米螟、大小斑病、灰斑病、锈病、蚜虫、黏虫等)、草害、鼠害等自然灾害。油菜保险责任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渍涝、风灾、雹灾、冻灾、干旱、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低温冷害、病虫草鼠害等自然灾害;油菜保险责任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干旱;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害(白粉病、蚜虫、霜霉病、白锈病、菌核病、十字花科根肿病等)、草害、鼠害等。

36.3种植业保险的保额及农户承担的保费是多少?

答:水稻单亩保额600元,单亩保费27元,农户自担10%,缴纳保费2.7元;玉米单亩保额500元,单亩保费18元,农户自担10%,缴纳保费1.8元;油菜单亩保额400元,单亩保费16元,农户自担10%,缴纳保费1.6元。

36.4理赔流程

36.4.1出险报案:被保险人在获悉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之内或可能情况下的第一时间拨打属地保险服务公司报案电话,报告出险的时间、具体地点和出险原因,也可上报村社区,社区统计上报农业中心,农业中心保险工作人员代为报案。

36.4.2查勘定损:出险后由属地保险服务公司开展查勘定损工作。保险服务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邀请当地农业技术部门人员协助开展查勘定损工作。对于损失确定清晰的查勘定损到户,并收集相关理赔资料;对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或损失率的,应设立观察期,观察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勘定损工作以及理赔到户。保险公司根据确认的损失及保单约定,将理赔到户的赔款金额通过银行直接兑付到户。

37.农机购置补贴

37.1如何购机?

答:农户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市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

37.2申请核验

补贴对象自主择商、择机、谈价购机后,凭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携本人一折通账号,并带着机具(固定设备除外)和发票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请核验,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核验,先申请核验先补贴,后申请核验后补贴,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37.3资金补贴

核验部门于每月月底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三合影图片、购机发票复印件、一折通或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号复印件等报腾冲市购机办汇总。腾冲市购机办规范建立购机补贴档案资料,编制《2020年度县级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和公示表,于每月上旬在市农业局、镇政府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明显位置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购机办向市财政局报送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和《20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补贴对象一折通或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号。

38.农业承包合同及经营权证流转

38.1农业承包合同分户有哪些程序及要求?

答:带好本户分家协议,所分土地无纠纷;写好分户申请(申请内容必须写清楚分户后的田地块名称、四至、面积),村民小组长签字认可,村(社区)盖章;带着申请到农经站领取经营权证申请表,然后到市农经站领取新合同及新经营权证书;请村民小组长根据分户申请上的内容,亲自填写分户后的经营权证申请表及新承包合同书,并在后记上注明;村民小组长填好后,双方当事人及村民小组长一起到农经站审核盖章,然后复印新合同本第一页和有田地内容的几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带到市农经站办理。

38.2农业承包合同经营权流转有哪些程序和要求?

答:所流转土地无纠纷,流转后不能用于非农用地建设,若有人举报,流转无效;转出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必须写清楚所流转的田地块名称、四至、面积),村民小组长签字认可,村(社区)盖章;转出方带着申请到农经站领取流转协议(一式四份)、申请表;到市农经站领取新合同及新经营权证书;请村民小组长根据流转申请及流转协议上的内容,亲自填写流转后的经营权证申请表及新承包合同书,并在后记上注明;民小组长填好后,流转双方当事人及村民小组长一起来农经站盖章,然后复印新合同本第一页和有田地内容的几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带到市农经站办理。

38.3农业承包合同遗失如何补办?

答: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小组长签字,村(社区)上盖章;到农经站审核盖章;到市农经站查老档案办理。

38.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如何调解?

答:写出书面申请——组内调解——村(社区)级调解——镇级调解——市农经站仲裁调解(司法调解)。从下往上逐级调解,每申请上一级调解,需出示本级调解意见建议,并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