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78-8/20240301-00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2-01 09:43:31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越街道2023年度法治建设成效工作总结

2023年,腾越街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为保障和促进腾越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开展立法工作

腾越街道从五个方面积极开展立法工作。一是有效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2023年,腾越街道严格落实按照相关规定报备规范性文件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达到规定要求,未出现被退回要求修改或撤销的情形。同时,未出台过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或与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政策措施相抵触的情况。二是认真配合执法检查。腾越街道配合上级人大、政协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退役军人保障法》、《云南省志愿条例》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均获得好评。三是积极配合完成好立法工作。2023年,腾越街道积极配合市、县各级开展立法工作,对《腾冲市行政执法评议办法(试行)》等上级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征求本街道的意见,都认真组织研究并及时进行反馈。

二、严格依法执法

腾越街道严格依法执法,深入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积极公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023年1月3日,对腾越街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在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二是及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腾越自身实际,制定了涉及六个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三是及时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在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报考、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等方面开展了告知承诺,并制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四是规范使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腾越街道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3〕11号)文件精神,以方面要求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思考,另一方面积极与市行政机关对接,请市级行政机关对所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好专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熟练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五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腾越街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修订完善了《腾越街道行政执法清单》和全体执法人员、执法领域等内容在腾冲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腾越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中,积极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出示执法文书。在履行行政执法职权职责时,遵循合法、及时、客观、准确、全面和可追溯的原则,2023年腾越街道行政许可185起,均通过文字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和进行公式,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六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3年,腾越街道根据相关要求,对185卷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认真进行了自查,并报腾冲市司法局,存在的相关问题已经全部进行整改。七是及时报送行政执法数据。2023年,腾越街道按照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四次向相关部门报送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有效完成了相关工作。八是配强行政执法专业队伍。根据腾越街道工作需要,2023年,组织2名干部职工参加了行政执法考试,通过率100%,截止目前,街道共有行政执法工作人员31人,全部持国家级执法证上岗工作。九是依法支持公益诉讼。2023年,腾越街道办事处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依法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不存在不支持的情况。十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2023年,腾越街道涉及行政诉讼1起,办事处副主任积极出庭,配合开展庭审工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十一是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2023年,腾越街道不涉及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腾越街道办事处已提起上诉,故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待终审后腾越街道办事处将积极履行判决结果。十二是积极配合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023年,腾越街道积极配合市应急部门、消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开展各项行政执法检查93次,相关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十三是按要求使用系统。2023年,腾越街道按要求使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截止目前,在正常使用录入的情况下,录入行政庸俗案件1件。十四是配合开展财务审计监督。2023年腾越街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工作,审计结果无违法违纪违规情况。十五是加强公职律师工作。腾越街道积极自查,街道公职人员无律师资格,及时与具有相关资格的市自然资源局刘申常联系,明确其未腾越街道公职律师,相关材料安规定上报。

三、扎实开展守法普法工作

腾越街道高度重视普法守法工作,多管齐下,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一是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为抓手,抓好守法普法。及时召开各类会议,制定了《腾越街道2023年“普法强基·平安春节”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方案》、《腾越街道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等范,做好安排部署,通过采取聚焦重要节点和重要对象、聚焦队伍建设、聚焦宣传发动和强化义警建设、强化基层法治宣传、强化多种媒体普法的“三聚焦、三强化”扎实开展了普法工作。二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的学习贯彻。通过组织召开专题班子会、街道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法会议、社区专题学法会议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行政处罚法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传达,并指导开展实际工作。三是落实好“三单一书”。腾越街道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本街道的“三单一书”,并指导开展实际工作,扎实推动普法守法工作有效开展。四是利用好新媒体普法。利用腾越街道微信公众号刊载法治知识和涉法文章12篇次,利用微信十户联组群刊发法治知识和视频36条次,推动了街道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五是开展好“八五”中期评估。组织专人,对街道“八五”普法规划进行了“回头看”,并对相关台账进行了认真梳理,形成了《腾越街道“八五”普法自评报告》,积极接受评估组的评估,获评估组好评。六是按要求开展好主题普法活动。腾越街道结合特殊节点,在春节期间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此外,还结合“3.15”、“4.15”、“6.26”、“12.4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普法,并健全了“腾越街道普法志愿小队”开展了各项普法工作。七是加强各类普法。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的要求,组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返乡人员、问题青少年等六类人员的普法,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2023年腾越街道无恶性案件发生。八是加强法治阵地建设。腾越街道要求各社区每周都要在电子屏上开在一条法治标语,利用微信群刊发法治宣传内容,并引导群众使用“法律机器人”、“乡村法治通”查询法律知识,向“法治村长”咨询等措施,在全街道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九是加强法律服务站的建设管理使用。腾越街道及时与各社区的“法治村长”联系,并要求各社区与法治村长及时沟通,每月都要请“法治村长”到社区开展一次法治知识讲座或法律咨询、入户宣传等工作;“法律机器人”、“乡村法治通”有安排专人管理,社区两委成员指导群众查询,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效用得到有效发挥。

四、司法工作

腾越街道积极维护司法权威,2023年以来,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方面,腾越街道不涉及生效的法院判决,无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超过1年以上的执行积案;在积极回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方面,腾越街道未收到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在积极回复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方面,腾越街道5月份收到腾冲市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时,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回复;此外,腾越街道在各项工作方面都按要求配合开展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材料件。

五、组织保障

腾越街道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工作做,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每年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2023年7月11日,举行腾越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七次集中学习,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专题学习,抓住了“关键少数”的带头学习;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各项政策法规开展学习,并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到挂钩社区以上党课的方式开展法治宣讲,推动了整个街道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学习贯彻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党工委于2023年3月28日、7月29日召开专题党工委会,听取并研究了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四是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根据相关要求,积极撰写《述法报告》,并进行了书面述法;五是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严格按照《腾冲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指标,按要求完成了相关任务;六是严格对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安排部署,严格开展各项工作,并对街道中期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并上报了街道自查报告;七是组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并要求各社区组织辖区内群众参加2023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宣传动员和问卷调查工作,整个街道宣传了人人参与的氛围;八是按要求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聘请援边律师事务所为腾越街道法律顾问;九是严格落实按照相关规定报备规范性文件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达到规定要求,未出现被退回要求修改或撤销的情形;十是街道认真进行自查,未出台过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或与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政策措施相抵触的情况;十一是街道高度重视腾冲市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书和腾冲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对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回复;十二是街道主动配合云南省市县各级的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并对提出的问题100%整改到位。

2023年,腾越街道扎实有效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被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为“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获保山市、腾冲市多个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