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78-8-/2023-0301018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3-02-01 15:55:43 |
文号 | 浏览量 |
1 |
事项名称 |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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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 |
腾冲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
3. |
受理范围 |
补贴对象为腾越街道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4 |
法律依据 |
农业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腾冲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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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公开主体 |
腾越街道生态文明和农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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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 |
跑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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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承诺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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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公开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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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
腾越街道生态文明和农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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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1.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本人一折通或本人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号 3.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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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及咨询部门、地址、电话 |
部门:腾越街道生态文明和农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 地址:腾越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 电话:0875—5153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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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样式(表)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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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申请购机—自主购机—购机核实—资金结算 |
腾越街道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
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市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按照“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的原则进行资金兑付。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申请核验
①现场申请核验:补贴对象自主择商、择机、谈价购机后,凭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携本人一折通账号(对公账号),并带着机具(固定设备除外)和发票到街道生态文明和农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申请核验。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核验,先申请核验先补贴,后申请核验后补贴,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街道生态文明和农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安排专人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机具核验,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基本信息和购机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交市购机办一份,补贴对象一份,此表格由购机者、受理经办人、核验人员签字盖章后生效。购机者对其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核验部门按照“谁核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现场核验机具、发票和相关资料,进行购机者、机具、核验人三合影,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在补贴机具显著位置喷涂“国家补贴机具”“TC2020补贴”标志,以区别年度和非补贴机具。实行牌照管理的机具(功率≥8.83千瓦),必须先到腾冲市农机监理站注册登记,办理牌照后再申请核验,未办理牌照的机具一律不予核验和办理补贴相关手续。核验未通过和没有经过核验的不予补贴。核验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街道生态文明和农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按照《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流程(试行)》要求进行核验,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补贴对象条件、所购机具是否在补贴范围、所购机具相关配置是否符合补贴要求、经销商是否有代理资质、所开具发票是否符合要求。购机者、受理经办人和核验人员必须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核验人员需照两张照片,一张人机合影(农户与机具)用于上传至系统、一张三合影用于打印存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的联系电话及银行账号需手工填写,请认真准确填写,银行账号及开户名称必须与购机者身份证名称一致。购机者必须本人到场办理,一律不准代办。
②APP申请核验:申请途径由现场申请改为APP申请,乡镇操作员可从APP端受理也可从电脑端受理,在打印出申请表后,其余办理程序与现场申请核验一致。
二、资金结算
街道生态文明和农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三合影图片、购机发票复印件、一折通或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号复印件等报腾冲市购机办汇总。腾冲市购机办规范建立购机补贴档案资料,编制《2023年度县级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和公示表,市农业农村局、街道办事处及街道生态文明和农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明显位置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购机办向市财政局报送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和《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补贴对象一折通或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