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78-8-/2020-0717008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11:02: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如何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册、家庭生活境况照片、残疾证、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患大病证明等材料到户所在地社区口头或书面申请→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进行调查,组织核算收入,会议评审,审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报镇城乡低保管理领导小组→镇社会救助领导小组组织集体评审和抽查→抽查评审结果汇总上报县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结果以社区为单位再进行公示→公示结果群众无反对意见后,造册委托银行发放。
二、如何办理婚姻登记证书?
腾越街道婚姻登记业务已2013年1月底移交到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办理。
(一)如何办理结婚登记证书?
当事人双方持身份证、户口册、三张2寸双人合照相片、县妇幼保健站出具的婚检证明→市政府婚姻登记中心婚姻登记人员审核→登记→发证。(注:属再婚登记的当事人,除带正常材料外,属离婚的需加带离婚证,属丧偶的需加带户口所在地社区、村所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材料等)。
(二)如何办理离婚登记证书?
当事人双方持身份证、户口册、每人两张一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包括共有财产处理、婚生子女抚养、共同债权债务承担等三个方面内容)。正式打印件三份→县婚姻登记室审核→登记→发证。
(三)如果结婚登记证书遗失或损毁,如何补办结婚登记(一方或双方结婚证遗失、损毁)?
当事人双方持身份证、户口册、三张2寸双人合照相片,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结婚登记处理表)复印件(当事人凭身份证,到县档案局翻取档案,复印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县婚姻登记室审核→登记→发证
(四)如果离婚登记证书遗失或损毁,如何补办?
当事人双方持身份证、户口册、两张一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当事人离婚登记档案(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复印件(当事人凭身份证,到市档案局翻取档案,复印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县婚姻登记室审核→登记→发证。
(五)如何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未婚或离婚证明)?
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离婚的同时提供离婚证明→市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同时给予办理或答复。
(六)如何办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当事人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登记证明→县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同时给予办理或答复。
(七)如果婚姻登记证书遗失或损毁,如何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2006年以前的婚姻登记到县档案局查阅、2006年到2013年1月期间办理的婚姻登记在原腾越镇婚姻登记处查阅,2013年1月至今办理的婚姻登记到市婚姻登记处查阅。
上述婚姻登记证书,已全部由腾冲市政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办理,婚姻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875-5165832。
三、城乡居民如何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
当事人因病、因灾、因残等各种原因导致生活极其困难时,持受灾图片、家庭境况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册,农村信用社账号或卡号等材料→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调查审核,发放救助申请表→当事人按要求填报申请表→社区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民政办公室按相关政策规定组织会签或报市局(参加人员:分管领导、民政相关工作人员),会签时间为:每月15日以前,各社区代办的每月10日前交到民政办→报账员按要求进行登记造册,委托银行发放。
四、如果家庭发生火灾或其它重特大自然灾害,如何申请救助?
用当事人电话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报告民政办,联系电话5152250(下班时间拨打值班室0875-5152000及主要领导)→报保险公司,联系电话0875-5163967或95518 →民政办报民政局后实施救灾和救助。
火灾不允许越级上报。
五、如何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3张1寸彩色近照、县级医院出具的残疾评定表→县政府政务中心填报残疾人证申请办理登记表→办证人员目测初审→社区公示→登记→发证。
残疾人证办理全部由市政务中心残联窗口为民办事“一次办结”试点事项残疾证办理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875-5189751.
六、如何申请办理领取殡葬改革以奖代补资金流程
1.死者为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和城市居民,由死者亲属持①两份申请,②火化证和骨灰公墓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户口册,以及信用社账号或卡号(申请县级奖励)、中行账号或卡号(申请镇级奖励)→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审核签署意见,符合以奖代补条件(即无任何固定收入的农民或居民)的,由村(社区)出具两份火化未安棺埋藏书面证明→民政办公室调查审核,签箸审批意见→一份材料报镇分管领导审核签箸意见(一份材料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发放)→报账员按要求分类造册委托银行发放。
2.死者为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优抚对象,由死者亲属持①四份申请,②火化证原件及四份复印件,③最低生活保领取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④死者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⑥信用社账号或卡号(申请县级救助)、中行账号或卡号(申请镇级救助)→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审核签署意见,符合以奖代补条件(即无任何固定收入的、同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或优抚人员)的同时由村(社区)出具四份火化未安棺埋藏书面证明→民政办公室调查审核,签箸审批意见→一份材料报镇分管领导审核签箸意见(其余三份材料,一份材料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发放,另两份材料每半年由民政办整理汇总上报相关部门)→报账员按要求分类造册委托银行发放。补助包括县级补助和镇级补助,补助标准为:镇级补助1000元,市级以上补助:无固定收入人员每人4000元。城乡低保人员5000元。
七、如何办理高龄老人生活补助申请流程?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由其本人或其代理人向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并填写《云南省保山市XX县(区)高龄老人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
(二)村(居)民委员接到申请后,经调查核实,按属地管理原则,报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老龄办审批。
(三)市老龄办将审批通过的高龄老年人花名册报保山市老龄办核准,核准后由腾冲市老龄办转腾冲市财政局核拨补助资金。
(四)高龄津贴的审批发放工作,按“谁办理,谁批准、谁负责”的责任制管理,获得批准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花名册,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社区)予以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如何办理老年(优待)证?
持有腾冲常住户口的且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身份证、户口册、红色底板一寸大证件照片两张等材料→市政务中心一楼民政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核→打证→当事人获取取证件。
老年优待证办理,由市政府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875-5165731。
九、如何办理原漏报参战退役军人抚恤补助的补办程序?
复员退伍军人持本人《退伍军人证》到县人民政府优抚股审核其所在部队和服役时间;2、经审核查阅其所在部队和服役时间符合规定的再查阅其个人档案;3、档案中有相关参战记录的由县民政局给予发放《云南省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登记审批表》;4、当事人按相关要求填写申请表格,社区审核签字盖章、镇民政办审核签字盖章;5、将所有材料交民政局优抚股,县民政局审核后报批。
十、如何申请办理残疾人双项补贴?
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册、第二代残疾人证、低保证、三张照片、中国银行账号或卡号等材料→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申报→工作人员初审→发放申报表→当事人按要求填报→主要领导签字审核上报→镇残联审核汇总上报市残联→审批通知→镇组织社会化发放。
十一、如何办理农村民房灾害保险理赔资金?
凡参加保险的辖区内农村居民发生保险条款所列保险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95518报案,并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备案证明(气象等相关部门的证明和事故现场照片等)。
十二、孤寡残疾人员如何申请办理进入社会敬老院供养?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人员,散居无人履行监护供养职责的、且符合国家五保供养条例所规定的集中供养条件孤残三无人员,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社区初审,签署意见→乡镇审核签署意见→市社会福利院发放申请表格、协议,体检表→当事人按要求填报,组织体检→监护人员陪同送入福利院。
敬老院联系电话:0875-5156516。
注:每笔民政资金发放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均公式(录入)在云南省民政资金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