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83-3/20260305-00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6-03-05 16:11:43 |
| 文号 | 浏览量 |
|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比例/数量 | 检查频次/频次上限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合并或者联合建议 | 备注 |
| 1 | 腾冲市猴桥镇人民政府 | 安全生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 工贸企业、电力企业、 乡镇集贸市场经营主体 | 1/5 | 每年1次/年上限1次 | 现场 | 重点时段 | 多部门合并 联合检查 | |
| 2 | 腾冲市猴桥镇人民政府 | 消防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和《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二条 | 工贸企业、电力企业、 乡镇集贸市场经营主体 | 1/5 | 每年1次/年上限1次 | 现场 | 重点时段 | 多部门合并 联合检查 | |
| 填表说明: 1.本表填报行政执法部门年度内未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的检查计划,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的检查计划制定、报备工作按照《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进行。 2.“检查主体”指计划实施行政检查的具体行政执法主体。 3.“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依据”可以在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明确。 4.“检查数量/比例”指计划检查的具体户数或者检查数量占行政执法部门同类监管对象的比例。 5.“检查频次/频次上限”一栏中应当明确年内检查次数,不能确定具体 次数需要明确次数上限。 6.“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 7.“合并或者联合检查建议”一栏中填写与内部其他检查事项合并检查情况、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检查事项联合检查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