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2-1/20230818-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滇滩镇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3-08-18 10:31:4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企业、商户、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集镇管理,规范集镇市场秩序,提升集镇品质,创建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集镇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门店牌匾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滇滩集镇范围内全面开展集镇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集中整治结束后长期坚持常态化治理。
二、整治区域
滇滩镇集镇范围内。
三、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整治。集镇所有商户、住户必须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做到门前责任范围内地面、墙面、门头、窗户等干净整洁;包绿化美化,爱护责任范围内的花草树木,美化环境,做到整洁、美观;包秩序,做到门前责任范围无乱堆乱放现象。垃圾待垃圾车收集清运时,再把垃圾移送到垃圾车中,严禁堆放街道两旁或空闲地。
(二)乱停乱放整治。所有车辆必须停入车辆泊位,除泊车位外严禁停放。所有待载客车辆必须停放到滇滩集镇上农业银行对面停车场待客。需在街上临时卸货的,必须靠边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得将车辆摆放在禁停区后随意离开,装卸物品后,请立即驶离。经营户、住户自备车辆和外来车辆请在停车位内有序停放,违停车辆由交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予以处罚;人力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不得停入车辆泊位,全部有序停放于集镇两侧人行道上,不得妨碍行人通行。
(三)私搭乱建整治。要保持店面整洁卫生,门牌破损立即更换,不得占道乱搭乱建,不得占用人行道搭盖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占道堆放建筑材料或从事维修、加工等,门前不能乱搭帐篷。
(四)占道经营整治。辖区内集镇沿街商户一律坐商归店。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不得在店外摆卖和堆放销售商品;严禁占用集镇道路、人行道和公共场所随意摆设摊点。
(五)不文明行为整治。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摒弃不文明不卫生行为,严禁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杂物、食品包装袋等废弃物等;严禁随意倾倒垃圾、污水;严禁在公共区域擅自张贴、喷涂广告、吊挂物品;严禁其他影响集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严禁故意损毁公共设施;携犬外出必须用犬绳牵引犬只,不放任犬只乱跑乱窜。本通告自2023年8月21日起实施,请各企业、商户、住户按照要求于8月31日前自行完成整改。对于不支持、不配合且拒不整改的,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监察中队、滇滩边境派出所、滇滩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从严处理,望各商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镇集镇综合治理工作,欢迎广大群众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75-5856068。
特此通告
滇滩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