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8-0-/2021-0616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曲石镇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16:17:22 |
文号 | 浏览量 |
2021年腾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6日至6月19日举行,本次考试曲石镇共设置一个考点,位于曲石中学。为给全镇广大考生营造安静和谐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曲石镇将于6月15日至6月19日期间在考点范围内实施环境噪音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环境噪音控制
1.考点周围800米内停止一切影响考生休息和考试的建筑施工作业;
2.考点周围各类商铺禁止使用高音扩音设备播放音响及其它高噪声设施设备;
3.禁止使用与中考无关的宣传车辆、高音喇叭和大功率音响;
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确保考点及周边安静;
5.KTV、茶室等场所禁止排放社会生活噪音干扰学生;
6.环卫车、洒水车等工作时需关闭音乐喇叭、语音播放器;
7.禁止露天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8.考点周围通行机动车禁止鸣笛。
(二)加强考点安全管理
1.考试期间,禁止无关车辆进入考点;
2.考点附近严禁随意泊车;
3.严禁在考点附近路面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确保道路畅通;
4.派出所、综治办要加强治安环境治理工作,禁止流动人员和其他社会闲散人员与考生接触;
5.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加强考点周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
6.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大对考点周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考试期间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7.卫生院要加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8.供电所要保障好考试期间考点的正常供电;
9.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好考试秩序与安全。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给予公开曝光。
特此通告
曲石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